去年2月6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住宅化,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笔者调查发现,在这一政策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疑难待解:
推行住宅街区制如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私人权益不被侵犯,公共利益能够增值,住宅街区制才有可能达到改善城市交通、增加社会总福利的目标。按我国房产开发模式,在封闭式商品住宅小区里,小区道路、绿化已作为公摊面积计入业主房价之中,露天停车位、底层商铺等,都有明确的权益归属,这些权益均受到《物权法》保护。拆除围墙后,小区设施都将“充公”,原权益人的益如何兑现就成为一大考验,操作不当极易引起法律风险。基层群众认为,在推行街区制过程中,尤需强化保护私人财产这根弦,应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厘定原封闭式小区资源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该保护保护,该转化的制订相应补偿方案。
推行住宅街区制如何化解居民安全担忧?实行住宅街区制,不仅打开了小区大门,也增加了居民的安全忧虑:其一没有了封闭小区,道路得到了更广泛使用,就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比如说,车子就会经常在住宅附近道路通行,尤其担心的是孩子安全问题,这个时候如何确保街区制住宅附近的道路交通安全?其二,没有了小区大门,实现了敞开模式之后,住户安全问题也值得关注,封闭小区有保安看门,人们还经常遭遇小偷的光顾。没有了小区大门,住宅是开放式的,各类盗窃案件会否增加?基层群众期待,在拆掉了看得见的小区大门之后,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譬如能否加大交警的数量,确保住宅附近都有交警执勤,以免给住户带来交通隐患;能否加强住宅治安管理,避免住宅被盗案件走高。
推行住宅街区制如何实现社会有效治理?从众多城市的现实看,凡是开放式小区,大都是“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三无小区,小区脏乱差、偷盗横行,群众怨声载道。推广住宅街区制后,小区管理难度增加、风险增多,成本增高。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基于逐利目的,或恐降低管理水平。如何避免推行住宅街区制后一些社区成为新的“三无小区”可谓万众瞩目。基层群众认为,要把街区制理念落实到位并且取得效果,亟需借鉴社会治理中网格化理念,并对网格化管理进行“扩容”。首先,在源头上明确小区责任主体,促进社会化管理落实。其次,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对街区合理划分,由政府兜底、社会招标、企业运作方式,对小区进行综合管理,确保小区干净整洁,路网畅通、规范有序。其三,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加强治安巡逻、综合防控力度,确保街区制小区安全无虞。
推行住宅街区制如何保障小区居住品质?从城市建设历史看,街区制和小区制可谓各有千秋,街区制的优点对应着小区制的缺点,街区制的缺点也对应着小区制的优点。从众多城市现实看,凡是封闭式的小区,基本上都是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居住品质较高;实行住宅街区制,居住区环境复杂,交通拥堵、噪音干扰,难免会影响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基层群众期待,各级决策者在推进住宅小区街区制的过程中,能够理性认识街区制和小区制的利弊,注重取长补短,适应居民对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的合理需求,在优化公共交通和保障居民居住品质之间,寻找到最佳平衡,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宜城市城乡建设局 杨明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