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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存在的困难与建议

2017-04-07 14: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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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调研发现,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是受助家庭收入测算难。民政干部和乡镇干部一般只能从“面”上,通过走访调查衡量受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对受助家庭的就业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一些对象往往申报为“因病因残无劳动力”,但病之轻重是否影响工作、残之等级是否不能工作,例如一些常规慢性病对工作影响不大、聋哑残疾者依然可务工,这类群众实有部分收入但瞒报,难以有效监控,根据各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测算不准。

 

    二是受助人口主动退出难。贫困对象申请低保时积极主动,但在退出时除了极少数在大数据比对中被查处问题的主动退出外,其余的几乎没有主动提出的,大多数贫困户对低保和扶贫持有很强的依赖心理,甚至有少数人认为低保是“终身制”。例如一些因病因学致贫对象,通过低保治病报销及大病救助政策,治好病后恢复健康后,却不愿退出;贫困家庭孩子就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其家庭收入稳步提升,却瞒报其子女收入,依然享受低保政策。

 

    三是动态调整工作难。针对一些应该调出的低保对象,少数村干部不愿当“黑脸包公”,当“好好人”,除非是县乡干部掌握一些情况后指出,他们才将一些已不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剔出,还其曰“这是上面要你退的,不是我报的”;同时,当时地方政府维稳压力巨大,对一些特殊群众或重点信访对象以及全失地农民,只要其家庭稍有困难就纳入低保,以此“政策维稳”。

 

    为确保低保动态管理能行之有效,基层建议:

 

    一是严格对低保评议对象一人一票决。农村评议低保对象时,因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且多为在家的老年人,视力、记忆都不是很好,低保申请对象陈述完自己情况后再一起投票,部分代表因诸多原因无法认清名单或者不能对号入座,导致废票、弃权票、代写票过多,严重影响票决结果的代表性和公平性。建议低保申请对象逐户陈述、票决和计票。

 

    二是严格审核通过听证评议户的资料。因少数的村民思想觉悟低,认为低保金是国家钱,不拿白不拿,加之农村是熟人社会,人情风气重,部分评议代表投票会“送人情”“相互照顾”。建议民政部门严把资料审核关,依托大数据对比和更大范围的走访调研,掌握最真实的信息,进行初审,然后再通过评议、公示、确认。

 

    三是严格做好低保对象户的长期公示。实行低保动态管理,根据家庭收入的变化做到有进有退,在低保政策公示栏长期动态公示,并欢迎群众反馈情况,对于被举报的立即核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对因病返贫等困难人员申请的,及时受理和审批,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大悟县政协  王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