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70号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省各地根据要求,立足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收到明显成效。以南漳县为列,该县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共计23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3家(含妇幼保健院),基层一级医疗机构20家(含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该县分级诊疗工作运行以来,在患者分流上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据调查,我省各地在基层医院分级诊疗工作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双向转诊下转困难,如2016年度南漳县从镇区卫生院上转到县级医院的患者人数为7986人,下转人数仅为189人。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并未达到饱和。全县三家县直医院共有床位1358张,目前入住率仅有80%,为了医院发展,增加业务收入,不乏存在与镇区卫生院争抢病源的现象,这是导致下转病例少的重要原因。
二是基层诊疗能力不足。由于各种原因,部分镇区卫生院面临医务人员缺乏、诊疗设备陈旧、科室不健全等问题,无法承担基层首诊的任务。如该县李庙镇中心卫生院由于人才匮乏,没有设置妇产科及五官科,因此,该镇妇产科及五官科患者只有选择到其它医疗机构就诊。
三是患者就医权阻碍分级诊疗工作开展。传统的患者自主选择医院、医生的就医习惯根深蒂固。加之,由于疾病的不可预见性,急、危、重症患者本身就容易和诊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如果严格按照分级诊疗工作流程,必将加大医患纠纷的风险。同时患者的康复治疗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后,如果出现久治不愈、愈加严重等不可预见的问题后,也必将造成新的医患纠纷。
四是医保报销政策层面引导不够。目前,虽然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有一定差距,但档次拉的不够大,只有5%的差距,调动不了患者的积极性。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人们对健康身体的重视和幸福生活水平的渴求,患者宁可多出钱也要到上级或好的医院去诊疗。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建议:
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薄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二、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力度。定期实施人才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充实到镇(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证基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诊断水平稳步提升,在职称和待遇上,应当逐步向基层医院倾斜。
三、加大医保报销政策引导。建议人社部门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适当拉大县级医院和镇区卫生院住院报销差距。引导居民轻症不出镇(区),中症不出县,保证分级诊疗工作稳步实施推进。
(南漳县政协 唐登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