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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2017-03-29 16: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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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早已成为近年来的民生热点问题,随着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保障饮食安全呼声高涨。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尤其是稍偏远的农村,因监管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引发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主要原因:

 

    一是在一些乡镇、农村的小卖部,经营者多是批发非正规生产厂家和流动摊贩的食品,进货质量难以保证。部分商店销售“三无”产品,乃至过期、变质、霉烂食品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食品加工摊贩肉类、熟食、糕点等食品露天经营、现场制作,污染严重,卫生条件不达标。三是农村现有人群主要是留守老人和儿童,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相关知识缺乏。四是职能部门监管难以到位,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不够。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建议如下:

 

    一、推进制度建设,促进长效监管。实践证明,抓好食品安全,要靠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要靠健全的监管体系来维护。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从监管体系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强化治本措施,用制度保安全;二要坚持监管与自律并重的原则,县、区、镇食药监部门要加快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企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大格局。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牌、网络等媒体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甄别真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能力。各地团委、教育局、食药局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让中小学生了解食品安全的基础知识,增强他们的监督维权意识。

 

    三、强化监测手段,加大惩治力度。一是在镇区、集贸市场等地建立一批食品安全检测点。建议各地食药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人口比例、市场规模状况等不同情况,建立起一批方便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检测点,可以采取配置简易试纸或者仪器等方法,帮助学生、群众识假、打假,共同维护好食品安全。二是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不断改进监管督查的方式和手段。对说明不详、标注不符、含量超标的伪劣食品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规从重从快惩处,决不姑息。三是发动基层群众、媒体记者开展食品监督。通过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形式,积极吸引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加强部门联动,杜绝监管盲区。一是要着力改变食品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监管缺位现象。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食药监局、工商局、卫计委、质监局、农业局等多个部门,客观上产生了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监管缺位等问题。应加快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能整合,改变职能上多头监管,实际上无人监管的现象。二是食药、卫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和配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基层向乡村延伸。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机关自身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让他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四是各乡镇食药监所应设立食品、果蔬、干海产、禽畜肉类科等,增加检测设备,提高监测技术。

 

    (随州市政协  刘登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