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关于治理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建议

2017-03-09 09:30:31  
字体大小:【

 

    一、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是机动车行进中的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为:过斑马线时不避让行人,路面有积水时行车不减速,“踩红线”超速,长时间占超车道行驶,驾车人向车外吐口水、抛掷杂物等。

 

    二是机动车停靠时的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为:直行车辆占用转弯车道,红绿灯前不排队乱加塞,超大音量播放音乐,对着行人狂按喇叭,在街道和小区随意乱停车等。

 

    三是机动车会车时的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为:会车时不减速甚至强行玩反超车,夜间会车时不关远光灯,长时间在道路中间行驶,超车、并线或转弯不打转向灯等。

 

    二、不文明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

 

    一是不文明驾驶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诸如“踩红线”超速、不避让行人、会车时不关远光灯、强行反超车、并线或转弯不打转向灯、压中线行驶等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二是不文明驾驶行为极易扰乱交通秩序。诸如红绿灯前不排队乱加塞、在街道和小区随意乱停车、驾车人向车外吐口水、抛掷杂物等行为,极易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三是不文明驾驶行为容易损害社会和谐。诸如超大音量播放音乐、路面有积水时行车不减速、狂按喇叭、在街道或小区随意乱停车等行为,容易损害社会和谐。

 

    三、治理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建议

 

    一是加强培训、全面考察。驾驶学校开设文明驾驶课程,加强教育培训;交警部门在进行驾驶员考试、考核时,增加文明驾驶考察内容,引导新增驾驶员牢固树立文明驾驶理念,自觉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二是随时提示、全面防范。以交警或驾驶员协会为主体,建立驾驶员通讯网络系统,通过专用通讯平台,随时播发提示短信或语音,引导驾驶员切实筑牢文明驾驶防线,自觉抵制不文明驾驶行为。

 

    三是及时抓拍、全面曝光。交警部门应当利用监控设施,抓拍不文明驾驶行为;开设社会监督窗口,发动各界人士举报不文明驾驶行为;播放、发送不文明驾驶行为视频、短信,引导驾驶员坚决杜绝不文明驾驶行为。

 

    四是广泛约束、全面警示。设置不文明驾驶行为警示牌、监督岗,组织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人员上岗参与“监督”、上台“现身说法”;对严重的不文明驾驶行为或长期不文明驾驶的人员,实行限期整改。

 

    五是完善立法、全面严管。修改完善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将严重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纳入交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实行计分、罚款,并视情节予以严管重罚。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