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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的建议

2017-02-24 15: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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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的现实意义

 

    首先,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民间传统节日较多,由此产生、发展的民俗文化更是绚丽多彩。他们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历史遗产的瑰宝,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

 

    其次,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是国民教育的有效形式。以传统节日为载体,充分融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通过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能够有效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民族团结。

 

    第三,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是凝心聚力的重要手段。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有利于解决城乡居民“富口袋、穷脑袋”的问题,有利于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有利于凝心聚力,奋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 

 

    第四,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是增强国力的有效途径。传统节日和民俗文化历尽千百年的发展,是比较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是发展文化软实力、增强综合国力的有效途径。

 

    二、传统节日和民俗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是传统节日缺了,民俗丢了。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城乡居民生产、生活节奏加快,一些传统节日被淡忘,逐步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传承的传统节日寥寥无几,民俗文化更是残缺不全。

 

    二是文化活动少了,乡愁忘了。由于诸多传统节日没有被确立为法定节日,城乡居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传承传统节日和民俗文化,导致一些民俗文化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淡淡的乡愁被逐渐遗忘。

 

    三是传承机制没了,薪火熄了。千百年来,我国传统节日及其民俗文化主要依靠薪火相接、代代相传。由于缺乏有效的传承机制和保护措施,一些传统节日及其民俗文化即将断薪熄火,一去不复返。

 

    三、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的建议

 

    一是建立传承人津补贴制度。建立传统节日及其民俗文化传承人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引导、鼓励传承人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继承传统节日、弘扬民俗文化为己任,开展传统节日及其民俗文化研究,继承和发展民俗文化。

 

    二是实施传统节日文化保护。通过人大立法,对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除夕等主要传统节日确定为法定节日,放假1-3天,确保民俗文化的活动有效开展,并将其民俗文化确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

 

    三是加强优秀民俗文化研究。中华民族传统节日较多,其民俗文化异彩纷呈。应当加强民俗文化研究会等组织建设,应当组织民俗专家及民俗文化传承人开展系列研究,编纂、出版《中华传统节日及其民俗文化研究》丛书。

 

    四是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应当充分利用传统节日,以农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城乡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县市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送戏下乡、体育竞赛等活动。县市财政应当拿出预算,全力保障活动开展。

 

    五是鼓励民俗文化社团发展。应当充分依托地方传统节日文化特色,在民俗专家的指导下,由民俗文化传承人领办和创办民俗文化合作社等组织;应当建立专项基金,支持民间民俗文化社团发展,保障其文化活动的开展。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