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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产品品牌服务体系刻不容缓

2016-06-03 08: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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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中心任务,突出推进农产品品牌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从而提升了整个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但是,通过我们政协委员一线调研发现,从总体上看,农产品品牌建设成绩显著,但也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和商家对农产品品牌产品保护意识淡薄,相关监管、维权保护、政府营销等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甚至农产品品牌许可使用不当,管理较为混乱。二是大部分的农产品还停留并满足于一家一户的分散式、小作坊式的生产经营模式,多数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未能及时注册加以保护,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缺乏现代经营意识,导致农产品品牌在全国分布不均,不利于我国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三是农产品品牌市场占有率低,缺乏精深加工,加之市场信息蔽塞,导致大量农产品品牌旺季滞销,找不到销售渠道。

 

    对策与建议:

 

    第一,完善农产品品牌服务体系,组建农产品品牌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履行起服务职责。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农产品品牌法律法规知识及农产品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第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扶持培育农产品品牌,以促使更多企业尽快实现农产品品牌一体化。一要培育农产品品牌载体。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向特色、名牌农产品及优势农业产业转移,因势利导,使更多的具有地方特色、生产相对集中、产量较大的农产品涌现出来。二要确定培育梯队。各地区要根据实际对品牌进行详细调研和梳理,选择消费者认可、市场信誉好、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农副产品,作为梯级培育对象。三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政策帮扶措施,支持具有地理标志商标的农产品得到进一步发展。

 

    第三,加强农产品品牌使用的规范管理,努力探索有效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促注册人通过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且应加强行政指导,全程指导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以此引导成员间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要建立农产品品牌侵权案件的快速发现机制、信息交流机制、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为农产品品牌提供有力保护。此外,还应建立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保护机制与不良信用曝光机制,以此引导和规范企业、农户正确使用农产品品牌,并且促使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老河口市工商局、市政协委员  张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