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五千年灿烂历史与文明的见证,是民族智慧和创造的结晶。新洲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民风淳朴,孕育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孔子问津传说、牌子锣鼓、刘氏正骨术、江家良心称等一批不可多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纷纷被列入省市级非遗名录。
目前,武汉市新洲区建立了25个区级“非遗”名录,其中15个项目列入市级“非遗”名录,传统音乐《牌子锣鼓》,民俗《旧街花朝节》、传统美术《竹雕》3个项目列入省级“非遗”名录,并编辑出版了《花朝风情》、《问津传说》、《新洲民间故事》等“非遗”项目专著。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在武汉市处于较领先的地位,但是,尚无一项“非遗”列入国家级的“非遗”名录,这与我区既是文化大区,又是文化强区之地位极不相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虽然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但仍存在不尽人意之处,人们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缺乏全面的了解,不知道哪些项目属于非遗范畴;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关注和参与也不够;部分传承人对自己所保存的文字资料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对带徒传艺、创新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十分欠缺。
(二)专业队伍人才缺乏。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于2006年,组织机构还不健全,缺少一支挖掘、整理、研究的专业人才队伍。目前专业从事此项工作的只有3人,每个街镇文化馆1人兼职从事此项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全区的“非遗”文化项目挖掘、整理、研究工作的需要。
(三)保护经费捉襟见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申报研究和传承展示等,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虽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但每年仅仅10万元。开展保护工作所需技术装备、“非遗”专题片的拍摄要资金;对一些有潜力推广产业的“非遗”,缺少经费扶持;代表性传承人多为民间艺人,无固定收入,一经申报命名后,缺少对其个人的经费补助。
(四)艺术传承后继乏人。我区“非遗”项目多在民间,依靠口传身授方式继承,而大多数的项目无法产生经济效益或是经济效益不高,致使年轻人不愿入门学艺,而民间老艺人大多年事已高且日渐凋零,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困境。如江家良心称的传承人江玉珍、江远斌年岁已高,其子女无一人从事制秤的工作。
(五)高端项目尚待挖掘。我区“非遗”项目数量不少,但能冲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较少,多半“非遗”项目具有兼收并蓄的特征,个性不够鲜明,影响力大的项目少,需要我们进一步挖掘整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在“政策”上做文章。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要高度重视,把保护和开发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发展我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保护和传承的有关制度政策。加大“非遗”宣传,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新洲丰富而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其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护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并积极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非遗”传承力量,在“人”上做文章。加强队伍建设,增加专业团队力量,举办普查工作培训班、推荐专业骨干到有关部门学习等,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在社会上征志愿者,让他们加入到挖掘、整理、传承“非遗”的队伍中。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培训工作和相关人才的保障工作,使人才培训注入新活力、新元素、新能量。
(三)加大“非遗”经费投入,在“财”上做文章。加大“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经费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本着“财政投入为主,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原则,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鼓励社会赞助,吸纳民间资本,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基金,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社会化运作。加大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项目的投入,争取使其录入国家级名录。
(四)深挖“非遗”文化内潜,在“产业”上做文章。深入挖掘非遗内潜,在保护的同时,树立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开发一批“非遗”产业,如竹雕、砚雕、木雕等,蕴藏着产业发展潜能,应给予政策支持,将其打造成特色产业;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经济相融合,可打造“问津”旅游文化;对已有“非遗”产业给予特殊的力度扶持。如“刘氏正骨术”的传承人已扩大投入、创办了“武汉文昌中医骨伤医院”,这对扩大影响、擦亮品牌、服务患者、带动就业、宣传弘扬“悬壶济世”精神、凸显鄂东祖传秘方之神奇,都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传承作用。希望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如既往给予关注厚爱和最大力度的扶持,以资助其做成新洲乃至武汉和鄂东地区的特色品牌。
总之,要通过各种方法,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对接,以此来扩大影响力,增强吸引力,以便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成一张展现新洲的亮丽名片。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民进新洲区工委委员 汪少英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