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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农民建房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2015-09-10 16: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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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笔者在谷城县紫金镇孙家沟村采访,看到一农民新盖的三层楼房,一二三层墙体,都炸裂了。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房屋后面当时是秧田,一是建急了;二是基础没打牢。现在住在里面,天天提心吊胆。推倒重建是迟早的事。只是目前钱花完了,再新建还得个过程。后悔却晚了。  

 

    谷城县是山区县,大部分山区农民房屋建在山坡下面。近几年,因高速公路的建设,省道、县道的提档升级,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许多新建房屋的农民,侧重于向这些地方集中、倾斜,但因山区建房场地有限,有的农民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也没过多的考虑安全问题,随意在山角下开挖山体建房,如遇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危险系数就会加大,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为此建议:

 

    首先规划与实际相结合,破解山区农民建房合理性问题。要因地制约,编制切合实际的村庄规划以适应生态建房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规划部门在编制选址时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适当超前”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实行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宜并,确保建房安全。

 

    其次选址安全与建房质量相结合,破解山区农民重复建房的问题。山区地形、地质结构复杂,沟壑众多,对观察到的和潜在的一些隐患必须全面的综合的考虑,不能只看到沟边、河边、山脚下只考虑工程量小、造价低等经济情况,而忽视安全及质量问题。要做到选址必须安全,科学建造,要打破农村的一些陈规陋习,把好房屋基础关合理设置地圈梁增加房屋整体刚度;墙体砌筑时加设构造柱及墙体拉结筋增强房屋的抗震性;楼层和屋面现浇板正确放置受力筋、剪力筋;控制好砌筑砂浆、钢筋砼的配合比。房屋建设的质量控制好了,在一定的情况下能抵挡住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的冲击,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实施规划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规划不能迁就现状,降低标准,更不能朝令夕改。完善建房审批配套机制,保证建房的正常进行,杜绝违法挖山用地。


(谷城县政协  王轩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