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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开发区不能“开”掉了政协机构

2015-08-31 17: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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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到沿海及省内一些地市出差了解到,一些地方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起来,但是,把基层政协机构“开”掉了。主要表现在,开发区为了便于征地拆迁将乡镇划为管辖范围后,原来的乡镇政协机构有的并入办公室负责,有的并入社会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而这些部门又是“大锅饭”,凡是经济部门不管的事情,他们都得管,使得他们想管也力不从心,导致政协组织在这里出现了无专人负责、无牌子、无办公场所、无经费的“四无”现象。乡镇设立基层政协组织是政协章程明确规定的内容,也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必须具有的机构。乡镇少则十几名政协委员,多则三十多名政协委员,如果无专门机构去组织,那岂不是成了空架子吗,更从何处谈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呢,不仅如此,有的地方设立的街道办事处也是如此,政协组织挂了“空档”,形同虚设。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开发区建设规划时,不能只顾谋划经济,也要考虑像政协组织一样的基层机构,做到地走人走机构一齐走。

 

    二是各类开发区要依法依规办理,不得“任性”将基层政协机构一抹了之,这不仅与政协章程相违背,也不符合基层政协委员的心声,更不符合基层的实际。

 

    三是要在开发区内设立政协联络处,做到有专人负责,有专项经费,有办公场所,有牌子。

 

    四是对基层政协组织的领导、工作、待遇等要列入市、县(区)政协组织考评内容,不断推进基层组织添活力、添人气。

 

(鄂州市华容区政协  陈庆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