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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土地规范管理的建议

2015-07-23 16: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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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农村土地管理是关乎民生的立足之本,它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乎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战略。长期以来,由于管理缺失,造成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十分严重。农村涉土信访量也明显上升,人地矛盾更加突出,更加明显。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促使干部观念转变,要深入农村广泛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时节,结合县电视台、网络全面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共同管、科学用”的浓厚氛围。通过举办国土资源政策专题辅导讲座和集中培训,组织国土资源宣讲团赴各乡镇、社区、学校进行宣讲,组织乡镇及村组干部进行轮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拓宽广大干部视野,增强各级政府组织依法依规管地用地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目前打击土地乱占滥用的严峻态势,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强化群众的监督职能,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打击非法占用土地行动上来,形成保护家园、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二、科学规划、正确引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安排和布局各项用地,加大规划建设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规划意识,做到政府引导,群众自觉,才能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新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步入一个良性的管理轨道。

 

    三、规范农村土地审批程序。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主管行政机关,建议把这一职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中去,像抓计划生育一样抓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严格依法审批农村村民用地,规范农民建房审批许可办法,杜绝一户多基,超标建房。

 

    四、加大执法监察打击力度。一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县人民政府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确定各乡镇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土地管理与干部任免、考核挂钩,实行“行政主官负责制”,有效化解地方经济增长与保护资源的矛盾。二是全面加大巡查力度,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明确巡查时间、内容,把握巡查阶段性、及时性和经常性三个环节,实现土地执法巡查“零缺位”、违法用地“零发生”的目标。三是全面覆盖监管范围,对各类项目用地定专人进行全程监控,严防批少建多、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发生。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闲置土地等纳入监管范围,严防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规避建设用地审批等违法行为出现。四是重拳打击违法用地,加强土地执法日常巡查,贯彻对违法用地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形成县、乡镇、村、组四级动态巡查机制,将违法案件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访、集体访和越级上访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要求”的包案处理责任制,上下联动,重点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就现阶段的土地违法形势而言,光靠国土资源部门自身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要实行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加强打击力度,成立由县政府牵头,国土、公安、检察、法院、建设、农业、林业、城管、供水、供电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指派专人形成联合执法小组,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通城县政协   魏自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