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烟是人类第一杀手,吸烟不仅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也会对他人造成危害,更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提高全民文明素质,还人类一片清新,推进全民控烟工作刻不容缓。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对全民控烟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控制吸烟工作的财政投入,推进控制吸烟工作体系建设;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行政部门的控制吸烟工作,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社会监督,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监测、评估单位的控制吸烟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制定控制吸烟的政策、措施,开展控制吸烟的卫生监督管理,受理违法吸烟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查处情况;各级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工商、公安、园林绿化、食品药品监督、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烟草专卖等相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内的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开展宣传培训,组织监督检查。
2.加大全民控烟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要将控制吸烟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职工,高尚公共卫生道德教育的必修课,融入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中,作为评先表模、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办要将无烟生活宣传教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卫生城镇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项目;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控烟工作,大力创建无烟学校,组织参加知识竞赛和志愿者活动。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控烟工作宣传和播出控烟公益广告力度,坚决禁止和取缔变相的烟草广告宣传,开设无烟生活专栏;各级科协要充分发挥科普专家和场馆等优势,将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具体实施工作中,大力开展控烟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
3.全立健全全民控烟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扩大禁止吸烟空间范围, 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和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的界定、吸烟区的划定等,并加大违者教育处罚力度;各级医疗机构要经常性开展“远离香烟、珍爱生命,共享健康生活”为主题的控烟义诊活动,为烟民提供戒烟用品,县级以上中心医院要开设戒烟门诊,为戒烟烟民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秭归县政协 郑之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