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政协李敬东、黄雄
地方税收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求全市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植和不断加强地方税源建设,努力实现地方税收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当阳地方税源建设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按产业结构分析。当阳地方税收几乎全部来源于第二、三产业,第二产业比重略大于第三产业,二者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4。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二产业的地方税收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第三产业提供的税收总体呈上升趋势。
(二)按行业结构分析。当阳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产业中的化工、建材、纺织和食品这四大支柱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这些行业每年实现的税收占全市地方税收总量的70%以上。其中受益于全市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收入增长迅猛,且呈上升趋势。
(三)按经济类型分析。当阳地税收入近80%的税源来自于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以股份公司、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为代表的民营经济税收规模增长迅速,已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
二、当阳地方税源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总量偏低。当阳市人均GDP与宜昌市基本同步,但与“争宜昌前三”的“双争”目标尚存在较大差距,经济总量制约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空间。
(二)产业结构欠优。第一产业比重始终超过20%,呈“V”型波动趋势,而第一产业对税收总量的贡献度微乎其微。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作为当阳税收的主要来源,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特别是第三产业增长速度较第二产业有放缓趋势,地方税源缺乏强大持续的后劲。
(三)主体税源脆弱。首先,地方税收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依赖度正日益加大,而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关系密切,容易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给地方税收的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税收基础稳定性较低。其次,受劳动力、原材料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企业生产成本增加较大,当阳重点税源企业利润受到一定程度压缩,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入库,重点企业入库税收增速明显落后于当阳地方税收增幅。再次,税收政策调整减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大压缩了地方税收的增收空间。同时,部分招商企业未能迅速落地投产达效。
三、加强当阳地方税源建设的建议
(一)大力扶持优势产业,巩固主体税源。一是支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化政策,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帮助30-50户重点税源企业扩规升级,支持和引导重点骨干企业与国内大企业、大集团进行资产重组,实现“裂变式”发展,全面支持建材、化工、食品、轻纺四大支柱产业发展。二是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积极研究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全力支持重点企业上规模创品牌,竭力服务全市“品牌战略”。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引导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服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三是支持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鼓励涉农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着力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化“公司+农户”、“公司+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模式,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新增税源。要选择高利税、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的项目进行招商,做到招商项目投向符合科学发展、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要求;投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资金足额投入到位;投速做到建设周期短、投产达产快;投效实现污染小、效益好、汇报率高。全力支持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在项目申报、资金投入、人才利用、市场开拓上给予最有力的支持,并选择一批招商企业予以重点扶持,用3-5年时间,培育和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招商企业大户,在经济加快发展中做大地方税收“蛋糕”。
(三)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壮大基础税源。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城市品位,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充分利用有利区位优势,加快规划建设各类专业市场,积极支持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和住宿餐饮业发展。积极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为中小企业解决筹资融资瓶颈,加大对保险业的服务与支持力度,助力发展金融服务和保险业。按照建设“全国知名三国文化旅游胜地”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当阳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两大资源,大力开展生态旅游建设,加大投资规模,尽快形成玉泉寺、关陵和百宝寨三大品牌,同时加大引进和扶持本地旅游公司、旅行社发展力度,使资源优势尽快形成经济优势和税源优势, 成为当阳未来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
(四)构建财源建设机制,促进收入增长。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积极研究财税改革发展新政策,大力开展地方财源建设,进一步强化协税护税力度,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建立科学的财源建设工作考评制度,深入开展社会化办税和第三方信息交换等协税护税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地方税费征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