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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34家社区养老情况专题视察报告

2014-09-15 01: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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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堰市张湾区政协年初工作要点安排,5月14日,区政协副主席张有义、白正文率辖区部分政协委员,深入汉江街道桐树沟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红卫街道袁家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地,对全区“社区养老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每到一处,视察组采取实地深入社区(村)养老设施、与社区(村)干部及群众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区社区养老现状、贯彻落实国家、省各级政策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方向,取得一定成效。


    一、全区社区养老试点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基本情况。


    (一)面临的形势。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正在经历着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初,我国总人口为13.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78亿。根据人口惯性规律,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在2050年将达到4.4亿,约占总人口的30%,三分之一的老年群体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凸显,成为社会急需共同负担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


    鉴于此,国务院和湖北省分别于2013、2014年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目前,我市政策尚未出台。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国家、省、市均提出要到“十二五”末,基本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初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0%居家养老、5%社区养老、5%机构养老的“9055”社会化养老产业服务格局。


    (二)张湾区现状。


  1、人口结构。老龄人口5.15万人。9个乡镇(街道、开发区),68个村民委员会、3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数36.8万人。60岁以上占总人口数的14%(60---79岁的4.7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3%,80岁以上4100人、占总人口数的1%,100岁以上4人)。


    2、社区养老试点工作情况。按照十堰市2014年十件实事要求,市区两级财政将为辖区12个试点社区每个社区分别拨款10万元,争取在年底前建成12家规范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从2012年开始,张湾区在辖区现有黄龙镇舒家福利院、汉江街办福利院等8所、拥有400余张床位养老服务机构基础上,在车城街道公园社区和汉江街道银河社区试点开始探索社区居家养老工作,2013年将汉江街道东风社区、红卫街道动力新村社区、花果街道头堰社区和桐树沟村、沉滩河村等六个社区(村)作为省厅下达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整合多方资源,采取新建、在原有星光老年之家基础上改建和东风公司驻辖区企业退管办共建等多种方式,扶助和引导社区设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学习交流、健身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


    目前,在市区两级资金陆续到位基础上,12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场地硬件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二、社区养老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12个试点社区工作进展情况看,由于社区养老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存在十堰市相关政策不完善,辖区各乡镇、社区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服务人员专业性不强,服务内容单一,经费投入渠道不宽等不足:


    (一)、普遍存在用房不足。


    因社区达标建设并未将养老服务站纳入规划范围,且根据社区用房规划和实际使用的要求,社区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必须都在一楼,以方便社区居民和老年人出入。但我区大部分社区由于受“地盘”限制,只能满足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养老服务站必须另作规划建设,故大部分社区缺乏建立养老服务站的工作用房。以“独立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300㎡,社区公共服务站内设的一般不小于1 00㎡,床位(或躺椅)不少于5张。”的硬性规定(鄂民政函〔2014〕118号),现有的大部分社区的办公用房无法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场地,这已经成为社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普遍难题。


    (二)、普遍存在资金短缺。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提供的服务主要为无偿和低偿服务,无法做到自负盈亏,目前已建立的几个试点依靠财政投入勉强启动,由于没有其他社会资金注入,导致资金投入主体单一、数量不足,社区又没有经济来源,使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后续运转、深度服务受到制约。


    以公园社区、银河社区两个试点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行资金支出情况为例,按照社区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米,床位不少于5张的标准,一是建设一个社区服务站一次性需要硬件建设补贴15万元,不含全区农村社区,仅辖区34个城区社区居委会就需要硬件资金510万元。二是要使社区养老服务站正常运转下去,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年还需购买养老服务等补贴8.2万元,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按3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2000元(含五金)进行补贴,每个社区工作人员年工资补贴达7.2万元,全区社区年需工资补贴244.8万元。三是养老服务站办公运营补贴,每个社区的养老服务站的办公费、水电费、和健身器材、娱乐器材损耗按照年1万元补贴计算,34个社区年需投入办公运营补贴34万元。另外还有为特殊对象购买上门“不离家”服务的补贴,按照30%的比例估计全区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700人,按照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的标准,年需要购买服务补贴168万元。


    按以上补贴项目计算,我区34个社区养老服务硬件建设、购买服务、办公运转、设施和人员配备及日常管理经费投入,年需上千万元,本级财政支出压力过大。


    (三)普遍存在缺乏可操作的政策指导依据。


    现下发的两个指导性文件均是国务院和省级文件,属于大口径要求,市级还未出台相关政策,缺乏细化的、具体的工作目标要求,造成社区开展养老工作指向性不强;服务站后续运转补贴没有相关政策支撑,对社会资本投入难以形成吸引力。


    (四)普遍存在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单一。


    湖北省级文件所规定的服务项目如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专业性较强,必须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才能承担,现张湾区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是由社区居委会的人员进行管理,所开展的服务只是为进入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老年食堂)或者简单的棋牌娱乐等服务,居家养老医疗保健也局限于平时的免费体检之类的活动。本应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为广大居民开展的家政服务、代买代办、配餐、家电维修、管道疏通、送医送药等服务,也因社区社会组织不健全和社区的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缺乏经验和经费,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


    (五)普遍缺乏参照的模式。由于十堰市社区养老在全省属于起步较晚状态,故张湾区现有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没有一个可借鉴的成功模式,造成大面积推广困难。


    (六)普遍缺乏对社区养老观念的认同,难于形成合力 。


    社会孝老敬老的意识日渐淡化,行政推动和宣传尚欠力度,社区居民对居家养老服务新型养老模式概念较模糊,缺乏了解和认同,难于形成合力,有效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广泛支持。


    三、相关建议


    在梳理视察组委员视察建议基础上,区政协副主席张有义指出,


    (一)、抢抓机遇,推动养老产业政策化。抓好市政府将社区养老纳入2014年十件实事及市级相关政策即将出台契机,尽快出台适合张湾区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政策文件及操作规范,以便各社区因地制宜,量身定做,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避免重复和无效建设。


    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商新开发的房屋按一定比例无偿提供给所在社区用于社区解决居民活动场所文件精神的落实,减轻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建设压力。


    (二)、示范引路,推动社区养老规模化。在完善12家试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础上,倾斜各方力量,集中投入3到5家软硬件条件好的社区,共建示范点,为后续大规模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参照值”。


    (三)、加大投入,推进服务资金多元化。应以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市政府对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按照市级财政负担70%,区级财政承担30%的比例进行分摊,以减少区级资金支出的压力。


     吸引社会资助和民间资本投入,推动社会共建。建议通过发展民间资本,吸引各商家加盟等办法,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多形式、多渠道地参与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对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的,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三是挖掘慈善资源。宣传《公益事业捐赠法》,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性意见,鼓励有能力的团体和个人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捐资


    (四)、 加强培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一是加强专业化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充实完善家政服务、康复服务等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持证上岗,提高服务质量;由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适当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补贴,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打造社区专职的管理人员队伍。通过公开招考、招聘和定向培养,吸收一批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居家养老服务的队伍中来。三是打造社区志愿者队伍。将社区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大学生纳入社区志愿者队伍,明确目标考核,建立在校学生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五)、整合资源,推进服务平台一体化。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工作思路,合理配置资源。一是优化政府敬老资源。完善街道、社区运作平台和支持系统,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最大程度挥现有设施功效。二是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辖区内的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提供适当的资金、场地、设施等,并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援助、保健知识讲座、健康体检等活动。


  (六)、强化宣传,推进养老服务自觉化。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上,形成“政府热心、部门齐心、群众关心”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格局。一是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宣传网络,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率,尽快形成有利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社会环境。二是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启发人们增强养老、助老的自觉性,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新的养老消费观念,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创造条件.


(十堰市张湾区政协  张有义 林立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