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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我省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的建议

2014-09-15 0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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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湖北省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省是科技大省,具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禀赋与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应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关注,特别是财政方面要加大对科技投入的力度。  
    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是测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投入强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指标。近三年,我省R&D经费占GDP的比例,2009年为1.64%,2010年为1.65%,2011年为1.65%。在我省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保持两位数的情况下,R&D经费占GDP的比例没有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统计年报数据,2011年我省R&D经费323亿元中,来源于中央的资金180亿元,来源于地方的资金143亿元。在R&D经费来源中,主要包括政府资金和企业资金。政府资金方面,我省来源于中央政府资金为59.5亿元,来源于地方政府资金为12.8亿元。在企业资金方面,我省来源于中央企业的资金为111.8亿元,来源于地方企业的资金为127.3亿元。我省R&D经费,无论是政府资金,还是企业资金,来源于中央的资金均高于全国31个省市区的平均水平,来源于地方的资金均低于全国31个省市区的平均水平。这说明我省的政府投入、企业投入偏少,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201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2.2%。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同时,《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全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应当逐年增长,所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了贯彻落实上述法规与政策要求,需要切实加大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力度,引导和带动各市州、县市加大财政科技支出,进而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大R&D经费的投入力度,提高全社会R&D经费占比水平。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的目标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全省生产总值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达到2.5万亿元。我省第十次党代会依据2011年的全省生产总值(19632亿元),按照每年10%增长速度,预期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可达到3万亿元。按照全省生产总值每年10%的增长,以2015年这两个目标值和预期值为测算依据,大体可以测算出2013-2015年全省R&D经费、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省级财政科技支出。
    1、全省R&D经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确定。为了稳步提高全省R&D经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若按逐年增长的方式计算,则2013年达到1.8%,2014年达到2%,2015年达到2.2%。
    2、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全省R&D经费的确定。根据我国R&D统计数据长期观察结果,R&D政府资金占全社会R&D经费有着稳定的比例关系,基本维持在25%左右。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确立得比较好的国外发达国家,政府资金占全社会R&D经费高于这一比例,全国经济发达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也高于这一比例。我省的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全社会R&D经费的比例只有14%左右。参照国家和经济发达省市的情况,我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宜以25%为比例进行测算。
    3、省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确定。在现有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层级结构中,省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近5年平均在13%左右。考虑到省级财政预算一直坚持“财力下移、照顾基层”的原则,可暂按13%的比例来测算省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
    根据2013—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的目标值(分别为2.1万亿元、2.3万亿元、2.5万亿元)和上述3个比例,可以测算出2013年全省R&D经费378亿元、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95亿元、省级财政科技支出12亿元;2014年全省R&D经费460亿元、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115亿元、省级财政科技支出15亿元;2015年全省R&D经费550亿元、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138亿元、省级财政科技支出18亿元。
    根据2013—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的预测值(分别为2.4万亿元、2.7万亿元、3万亿元)和上述3个比例,可以测算出2013年全省R&D经费432亿元、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108亿元、省级财政科技支出14亿元;2014年全省R&D经费540亿元、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135亿元、省级财政科技支出18亿元;2015年全省R&D经费660亿元,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165亿元,省级财政科技支出21亿元。
    我们认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预期值更符合实际情况,我省的省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应参照预期值达到相应的水平。建议2013年省财政新增科技支出预算6亿元以上,以后年份以此为基数保持20%以上的增幅,即2014、2015年每年要新增科技支出预算2—3亿元,才能逐步推进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和全省R&D经费的增长,贯彻落实《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列》,实现R&D经费占比2.2%。

    二、市州、县市两级财政科技投入的目标
    在提高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水平的同时,必须引导和带动市州、县市两级财政共同加大对科技的投入。
    在扣除省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预算的情况下,建议应将全省R&D经费、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下限值(根据2013—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的目标值测算)作为约束性目标,上限值(根据2013—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的预测值测算)作为争取性目标,分解量化到各市州、县市,成为2013—2015年各级政府科技进步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市州目标下,可以根据下辖的县市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分解目标到县市。
    为达到上述财政科技投入水平,建议应建立财政部门与科技部门的会商制度,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共同确定财政科技支出预算总额、增长幅度及其款项明细。
    通过综合运用积极的财政科技投入政策,将稳步提高我省R&D经费总量,并能够贯彻执行《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现2015年R&D经费占比超过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