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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在建设湖北文化强省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4-09-15 0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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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湖北省委员会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明了方向。高校既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又是推动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湖北省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过程中,有许多工作需要高校直接参与,共同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一、高校通过社会服务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大有可为
    文化建设与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直接相关,高校通过社会服务为湖北省文化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有的高校与中小学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协助建设校园文化;成立社区研究中心,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明显效果;成立“湖北地方戏曲高校传播中心”,让地方戏曲走进高校,既有利于丰富和深化高校的文化素质教育,也有利于保护和振兴湖北地方戏曲,从而达到湖北地方戏曲和高校素质教育双赢的目的。由此可见,高校通过社会服务能解决地方文化建设中的许多实际问题,在湖北文化强省建设中大有可为。

    二、高校在文化强省建设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湖北地区有教育部所属高校7所,国家民委高校1所,省属本科院校24所,高职高专59所,独立学院31所,高校总数为123所,高等教育规模在全国居第四位。高等学校为湖北省文化建设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也为湖北省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如2010年首次评出的“荆楚社科名家”13人中,有12人在高校。然而,高校通过社会服务直接为湖北省文化强省建设服务,在解决文化实际问题方面高校应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尚有很大的潜力。换句话说,在文化强省建设中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亟待强化。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研评价重学术性研究轻应用性研究。从目前的科研评价制度来看,政府对高校的评价、高校对教师的评价存在严重的重学术、轻应用的倾向,如申报、评审、检查和验收省级和校级人文社科基地,教师的职称晋升等评价中,教师的学术成果是最重要的,相对而言应用性成果作用不大。高校在文化强省建设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的研究一般难以发表论文,特别是难以在高级别杂志上发表论文,科研评价的导向阻碍着高校教师参与建设文化强省的实际工作和应用性研究。目前有少部分教师参与地方文化建设工作,基本上是凭他们的兴趣和对文化事业的热爱,是自发的行为,甚至是在体制外运行,难以得到主管部门和同行的认同。

    二是政府对应用性文化研究的投入不足。相对于科技投入而言,政府对文化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而目前对文化研究的投入又以学术性研究为主,重在推出有重大影响的论文专著类精品,很少顾及到应用性文化研究和实际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应用性的文化问题研究十分复杂,对文化问题从调查研究到最终解决难度很大,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达到目的、取得实际的效果,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撑是难以完成任务的。现有的研究主要是合作单位提供经费,政府没有相应的投入,所以研究工作很难持续下去,效果也不理想。

    三是高校功利主义倾向较严重。地方文化建设的项目经费很少,甚至没有经费,需要学校贴钱,如果学校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这样的项目就难以进行下去。由于高校办学经费普遍比较紧张,有钱的项目各校竞争激烈,趋之若鹜,没有钱的项目学校一般不愿主动承担,表现出较严重的功利主义倾向。

    三、强化高校社会服务、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对策建议
    文化强省建设需要高校培养一流的文化人才,需要高校推出一批重大的文化研究成果,但就目前而言,更需要高校走出象牙塔,深入基层扎扎实实地解决文化建设中的现实问题。而实现这一目标,有赖于政府为高校搭建平台、调动高校的积极性;也需要高校增强为社会服务的自觉性,为湖北文化强省建设给力。
为此,建议:

    1、政府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各级政府都要加强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动员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高校参与。省文化厅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省教育厅则要配合省文化厅充分调动高校的积极性,发挥高校在建设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文化强省不仅仅是强调文化产业的开发,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强调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产生社会效益。

    2、调整省人文社科基地评价标准。省级人文社科基地是高校参与文化强省建设最重要的平台。省教育厅在包括部属高校在内的学校建立了数十个人文社科基地,在基地的审批、验收和评估必须调整评价标准,在评价标准中把与文化强省建设相关的应用性研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3、立项支持应用研究,加大经费资助强度。《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10项工程,其中以应用研究和开发为主。经费资助强度很大,2011—2015年,广东省投入25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文化强省建设。从2011年起,全省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以上。
    湖北省建设文化强省,也应当以立项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承诺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的一定比例。以项目为导向,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可以保证研究的质量,在文化强省建设中切实发挥作用。相应地,还要增加经费资助强度。以文化强省为目标的应用性研究和开发,研究者必须深入基层,作大量的调研,在方案实施和文化推广的过程中还需不断探索,必须要有较多的经费支撑才能保证项目落到实处,最终真正产生社会效益。项目经费可采用的渠道方式,如政府主持的大项目以政府资助为主;中小学、企业、社区的文化品牌建设,以立项单位承担大部分资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补助少部分资金相结合。

    4、高校在文化强省建设中应承担社会责任。教育文化不分家。各级各类高校都有文化建设的任务,特别是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自身的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会服务解决社会文化建设中的问题是其社会服务职能的本质要求。高校作为创造、收集、整理、传播、应用社会文化科学知识的殿堂,应主动地为湖北文化强省建设服务,积极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