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用安全,现针对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质量安全的氛围不够浓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经出台两年,但在法律宣传、知识普及上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漏洞,有的基层领导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生产企业、市场业主还缺乏遵规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大民众自我保护意识还有所欠缺。
2、监管体系运转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些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包括部分超市卖场的自检机构履行职责不规范、不严肃,检测人员不固定,检测业务不过关,不能完全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进行自检或者检测结果公布不及时,甚至存在捏造检测结果的现象。
3、监管手段不够强硬。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费上的短缺,造成检测仪器和车辆不足,日常检测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检测人员的素质急需提高,既要配齐配足检测人员,也要对上岗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训练;三是处罚力度还不够大,对个体生产者、个体经营者难以给予较重的处罚,而对市场业主、超市卖场的处罚又要涉及多部门联合办案,程序较复杂。
二、建议
1、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农产品质量检测网。以检测中心为龙头,带动基地、市场和企业自检机构建设,利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渗透产运销各个环节、功能较为完备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
2、加大农业标准实施力度,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采取新举措,力求新成效。重点是要以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和绿色食品示范区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围绕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在农业资源条件及农业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生产规模化程度,把各种项目投资、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3、加大投入品监管工作力度,推进源头治理措施的落实。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和大案要案。在强化源头治理上,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和使用台账制度,完善可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彻底追查“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禁用化合物的源头,切断非法供应渠道,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大案要案。在市场监管上,继续实施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和擅自更改标签的行为,严格控制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销售渠道。在服务指导上,加强对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法律知识、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4、完善例行监测制度,抓好源头追溯工作。开展例行监测,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农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要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城乡农贸市场开展例行检测,在此基础上,健全检测机构、完善监测手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向基层延伸。同时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统一、权威的官方披露渠道,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对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或品种,进行源头追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帮助落实改进措施。对一些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药、兽药的,坚决查清生产、销售源头和渠道,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推行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和产销对接工作。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产品入市销售。结合“三品”认证和产品标识管理,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直接进入超市,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在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追溯制度;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公示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市;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屠宰场,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与生产基地建立产销合作关系,对质量不合格的,取消生产基地的资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产地,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暂停其产品进入市场。
6、加快“三品”认证步伐。农业相关部门要按照“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绿色食品,健康发展有机食品,切实加强对已认证产品的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确保认证产品质量,打造农业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带动延伸产业链条,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