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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统筹城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09-15 0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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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省地处中部,是一个农业大省,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97元,城乡差距大,“二元”社会结构体系特征非常明显,城乡分割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湖北省统筹城乡发展经过近60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丰硕成果,也存在着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报告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我省统筹城乡发展现状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不断推出新的政策与举措,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2002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并逐步取消农业税费;2003年以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重视对农业生产的直接投资,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灾害补贴和农机补贴等。全省农业综合效益不断提升,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县域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据统计,2006年,全省76个县(市、区)GDP达3866.61亿元,2002-2006年年均增长10%;全省县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86.92亿元增加到115.69亿元,年均增长7.4%;县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GDP过100亿元的县(市、区)由1个增加到8个,过50亿元县(市、区)由12个增加到30个;一般预算收入过2亿元的县(市、区)由7个增加到20个。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城乡差距扩大。2006年,我省76个县(市、区)GDP仅占全省GDP的51%。从发展水平来看,2006年全省人均GDP为1684美元,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而县域人均GDP仅为1063美元,尚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迈进的门坎上。2006年,湖北76个县(市)的平均工业增加值为16.21亿元,规模以上平均工业增加值则更低,仅为10.91亿元。县域工业化程度不高,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31.9%。在全国百强县评比中,2000年湖北尚有仙桃、潜江、襄阳、宜昌等县市入围,2002年只有仙桃市入围,2003年以来湖北已榜上无名。与全国比较,湖北县域经济实力较弱,绝大多数县(市、区)域仍然是传统的“二元结构”。

    2、整体经济实力不强,城乡投入失衡。2006年,湖北省GDP为7581.32亿元,虽全国排名第十二位,但与排名第一位的广东省相比,仅为其GDP的28.93%,且GDP增速也远不及经济发达省份。近年来,由于整体经济实力不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偏向省会中心城市,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偏重于中心城镇。城乡投入失衡,直接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社会体系特征。

    3、统筹城乡社会事业的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继续扩大,消费水平、生活水平、发展速度、居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差距非常明显。在国家财政投入偏离农村的情况下,农村社会事业建设落后于城市。

    4、“城市圈”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十分有限。虽然武汉城市圈有了较大的发展,圈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历史性机遇,但由于城市圈的功能发挥不充分,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强。2008年上半年,城市圈主要经济指标均快于全省,但是农民人均收入增速比全省水平要低0.9个百分点。

    三、对策建议
    1、以发展“县域经济”为战略支点,加快推进全省统筹城乡发展。一是继续坚持“一主三化”方针,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镇作为一个整体来抓,实现工农、城乡互促,联动发展。以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基础,推进新农村建设,把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建设,城镇建设带动新农村建设。二是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开放式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吸引力。湖北投资环境建设重在改善投资软环境。全力打造信用湖北,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利用东南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机会,积极创新网络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引资方式,精心组织参加投洽会和各类专场招商活动,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大胆推行扩权政策的普惠制,依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真正将扩权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则,加大扩权力度,增加扩权事项,普惠扩权范围,最大限度地下放省级事务规划权、部门管理权和项目管理权。三是培育壮大县域特色经济,着力打造县域经济的比较优势。县域经济的发展,必须走特色经济之路,要发挥比较优势,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参与市场交换和市场竞争,努力将资源优势转换为市场优势,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和产品体系。其一,要研究挖掘自身特色优势。每个县均应有自己的特色优势。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理出适合本县的发展思路;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创造出本地经济的特色,形成自身优势品牌和区域文化。其二,要抓好产业集群发展。重视规划和指导,每个县市要围绕主导产业、核心企业、名牌产品、特色资源,重点培育1-2个产业集群。应选择重点企业和品牌加以扶持,做大做强,成为同行业的代表。

    2、整合资源,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出: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于湖北省的经济实力,首先要用好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应对全球经济衰退的严峻局势,中央财政拟在今后两年内增加投资4万亿,主要用于保障民生、农村和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项目。在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中,已安排340亿用于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约占1/3。我省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积极规划与申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其次,省级财政应加大扶持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建立对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制度。再次,应抓住机遇推进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努力解决农民缺资金、难贷款的问题,创建切实为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此外,应积极拓展农村公共物品的投资渠道,吸引外资、城市资金、农村民间资金投资运营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农村道路、水电、通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的投资,促进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湖北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还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圈”的带动作用。
通过城市圈的建设,以城带乡,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加强辐射作用,增强城镇第二、三产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充分发挥中部枢纽城市的区位优势,与东部沿海地区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主动承接沿海地区和周边大城市的产业转移,注重引进一些技术档次高、成长性好、环保和有利于提升本地产业链的大企业和大项目,促进城市化的发展。

    4、着力解决农村的民生问题,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从根本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推进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改革。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我省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二是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受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大量的农民工被迫从东南沿海返回省内。截至2008年12月22日,湖北省返乡农民工已达85万人。各级政府应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向省内城市合理有序流动,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就业岗位。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技能培训。同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