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红 委员
近年来,湖北省卫生应急工作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加强,特别是在“5·12”汶川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经受了严峻的挑战与考验。当前,进一步完善湖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一、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状
1、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湖北省从2005年开始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根据网络直报统计,2005年至2008年5月,我省共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21起,其中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1起、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89起,报告发病24089例,报告死亡46例。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情况。今后五到十年,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公共卫生风险将交织并存,公共卫生安全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我省自然灾害频发,洪涝、干旱、风灾、雹灾、泥石流、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将是长期影响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二是在农村学校卫生条件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我省农村学校、特别是数千所寄宿制学校的卫生事件可能保持高发态势。三是劳务经济对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不容忽视。我省现有800万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到2010年将会达到1200万人。这部分人群的外出,可能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传染疾病,加上留守儿童与老人抗病能力较差,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将难以避免;同时,外出劳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将成为职业中毒的高发群体。四是其它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避免。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职业安全事故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导致化学中毒、食物中毒和群死群伤等次生灾害增加;便利的交通条件,使鼠疫、人禽流感、登革热、恶性疟等急性传染病较易输入并导致流行。在改水改厕和食品卫生工作落实不好的地区,霍乱、痢疾等传染病流行仍将存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的难度,对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全省卫生应急体系还不够完善,发展不够平衡,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预防为主的意识尚需强化。大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强化预防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理念,做好应急预防管理,我们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
2、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尚不健全。目前,我省市州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机构4家,县级6家,其它地方虽然设置了应急办公室,但没有独立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全省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亟待健全。
3、应急管理保障不够有力。主要体现在投入保障、人才建设、物资储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前投入不够,日常预防监测经费得不到保障;应对重特大和不明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支撑与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应急队伍装备不足,基层专业应急队伍技术素质较弱;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能力与配送能力偏弱。
4、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尚未形成。大部分地方还没有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部门合作机制,也没有将隐患排查工作摆在优先地位,特别是农村学校,学生居住拥挤,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差等隐患长期得不到排除,以传染病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居高不下。卫生应急科技支撑基础较弱,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
三、完善我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建议
1、构建科学的决策和指挥系统。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专家参与、部门配合的原则,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强决策和指挥系统的建设。一是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和指挥平台,在电子政务中心信息平台的支持下,整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知识库、信息库、预案库、专家库和资源库,逐步实现应急联动管理、智能化辅助决策和可视化的科学决策与指挥功能。二是成立应急指挥部,在较大范围内调拨物资、人力资源来应对突发事件。三是建立稳定的工作机构,承担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日常工作,包括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决策研究、调研等具体工作任务。四是健全咨询机构,组建专家咨询机构,并设立专家库,为实现科学的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持。五是完善军地和条块的联动机制。完善部门协调配合、地区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突击队的重要作用,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健全常备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系统。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社会心理、法律预案、应急队伍、物资储备、科技支撑等方面作好充分准备,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一是加强专门教育。对公众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的专门教育,增加群众的应急知识,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真正做到群防群治。二是健全法制保障。修订整合相关法规,消除存在的法律冲突;通过法律、法规理顺各相关部门的关系,消除条块分割的现象,促进协同配合。三是完善预案体系。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通过演练和实践检验,不断修改完善,做到领域上全覆盖、内容上高质量、管理上动态化。四是加强物资储备。本着节约高效、动态平衡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级储备,健全调拨与配送应急物资的仓储、运输体系;对部分应急物资,实行生产能力储备。五是建设专业队伍。坚持“平战结合”,建立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业务过硬的应急反应队伍。六是开展交流合作。加强湖北与兄弟省市、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应急管理事务,在科研、技术、资金、人员、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相互支持和帮助。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应加强应急管理专门人才培养,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争取在有关技术上取得突破。
3、打造高效的监测和预警系统。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三早”原则,以有效的风险分析、准确的信息收集、完善的监测网络和灵敏的预警机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一是有效的风险分析。搞好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促进提升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隐患排查的重心应下移,以农村、社区、学校为重点,着重排查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二是准确的信息收集。抓好信息报告制度建设,重视提高信息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信息人员的素质。三是完善的监测网络。完善监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的实时监控系统和危险源跨区域流动监控系统,提高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四是灵敏的预警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准确判断;及时发布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信息,以引起有关人员或全社会的警惕;确认突发事件可能爆发时,迅速采取措施,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尽可能采取措施缓解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
4、建立快速的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坚持控制突发事件和最小代价的原则,采取边抢救、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理的方式,重点抓好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环节,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一是追求有效控制和最小代价。有必要授予行政机关充分的权力,有效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协调指挥各种社会力量。同时,必须尽量减小代价,把对自由权、财产权的损害控制在最低限度,把对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二是先期处置。重点做好抢治病人、现场调查、样本检测、确认报告等工作,避免因等待观望延误战机。三是应急响应。贯彻属地管理和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明确并落实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的职责。四是信息发布。善于通过媒体发布可靠的权威信息,保持社会心理稳定,并利用媒体过滤不利信息,使舆论向有利于突发事件处理的方向发展。
5、搭建完备的恢复和评估系统。及时总结突发事件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总结并采取后续措施,亡羊补牢,促进社会各方面恢复正常运行。一是善后处置。重点开展慰问抚恤、赔偿补助、保险理赔、社会救助、责任奖惩等工作,在第一时间减轻或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二是恢复重建。及时组织恢复受影响地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妥善解决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突发事件恢复重建。三是调查评估。重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效果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促进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湖北省卫生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