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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工作的几点思考和感唔

2014-09-15 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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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政协主席  刘祖寿


    人民政协是植根中国土壤,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大有可为,前景广阔。

    一、人民政协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一)组织形式的包容性。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按界别组成的政治机构,它包容各界别各阶层,实现了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和社会组织目标一致性的统一。人民政协也是我国唯一所有合法政党参加、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的政治组织,实现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与的统一。

    (二)活动方式的协商性。民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根本特征,政协的各种重要事项都是通过协商确定的,所有工作中都贯穿着民主协商的精神。通过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方式,允许各种意见充分发表,使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使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政治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使不同阶层、党派、团体及民族、宗教之间协商沟通,求同存异,化解和减少矛盾,促进整个社会稳定和谐。

    (三)团结交友的广泛性。人民政协运用自己广泛的代表性、巨大的包容性和最大的爱国统一战线舞台,广交海内外朋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各界别各阶层的人士凝聚起来,形成大团结、大联合的格局,为推动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凝聚力量,这是人民政协无与伦比的天然优势。

    (四)民主监督的必要性。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需要多方面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的一个部分,更是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基础的政治监督。人民政协较少受部门和局部利益的驱动和局限,敢讲真话、讲实话,监督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层次较高,监督具有建设性和前瞻性;人民政协可以多方面、多层次、多视角、多渠道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能够起到其它监督形式难以起到的独特作用。

    (五)参政议政的灵活性。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灵活的方式。从内容上来看,既能反映各党派团体的主张,又能表达各社会群体的诉求;既能反映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又能反映局部性、特殊性的问题。从时间上来看,贯穿于党政决策制订和执行的全过程之中;从形式上来看,有视察、调研、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其中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可以一人提,也可以联名提;可以是委员个人名义提,也可以是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名义提。

    二、人民政协的影响力在于以“为”立“威”
    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框架中,既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其影响力不能与生俱来,要以“为”立“威”,靠履职活动的生动活泼,建言献策的立意高远,广大委员的人格魅力。

    履行职能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敏锐性,树立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的人本意识;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做到言人所未言,论人所未论,使政协的建言立论、献计献策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充分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要善于在吸纳别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真知灼见,努力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成为党政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政协委员发挥作用要靠自身人格魅力。要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在市场经济大潮和喧嚣的社会环境中持平常心,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要不断学习,勇于创新,在自己的事业和专业领域有影响、有建树、有威望。要努力提高社会活动能力,在履行职能中发挥主体作用,以积极主动的作为提升自身形象。

    三、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具有不可分割性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也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三项职能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特别是在履职原则、内容、目的和形式上都有很强的一致性。

    从内容上来说,三项职能都是关注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从目的上来说,都是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促进科学决策,推动社会和谐;从形式上来说,都是以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郑重政治形式。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往往包含着民主监督,民主监督也往往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内容密切相关;协商之前进行的视察和调研,实际上也是参政议政;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又具有民主监督的成分。因此,离开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就失去了内容;离开了协商和监督,参政议政的成果就难得实效;离开了参政议政,协商和监督就没有基础。

    三项职能都是通过具体的工作形式和活动载体来实现的,即通过召开政协全会、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等例会和开展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来实现。

    四、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
   
政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的重大政治原则。
    人民政协要坚决服从和维护党中央的领导,自觉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坚定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

    作为基层地方政协,要坚决服从和维护地方党委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党委提出和交办的工作任务。坚持重要活动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履行职能要切实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五、人民政协的宣传要利用好党校阵地
   
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认识不清的问题。特别是在基层,政协组织作用的发挥,往往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认识高度、政协主席的“面子”大小和领导之间的个人感情有关。提高全社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认识,要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认识。

    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校是培养教育党政领导干部的主阵地,现在多数党政干部特别是基层党政干部既没有从事政协工作经历,也没有系统学习过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对政协和政协工作了解不多。人民政协理论和政协知识进党校非常必要,这既是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也是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是把政协宣传纳入党委大宣传格局中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协组织要着眼于“进得去、办得好、听得进、有实效”的要求,推动政协理论进党校的工作。各级党校应主动把政协理论和政协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组织党政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使党政干部成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