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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推进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改善民生富民强省的一项战略选择

2014-09-15 00: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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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洲 委员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财富之源, 积极推进以创业促进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解决湖北民生问题的现实选择,对于实现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改善民生、富民强省中的特有优势
    民营经济作为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成果和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和独特优势是有目共睹的。2006年,全省民营企业发展到150288家,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01.86万户,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金超过2500亿元,就业人数达到373.86万人。这些由数以百万计的劳动者参与投资、创业、经营的经济形式,贡献了全省生产总值的50%以上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42.3%,解决了全省83.3%的新增劳动力就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特别是在县域经济中,民营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提供的地方财政税收、解决的社会就业岗位、实现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都占到了80%左右。事实表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县域经济的主体。

    由劳动者自主投资创业、自主经营管理的民营经济,具有民本经济的显著特点。个体、私营等各类民营业主通过投资创业,不仅解决了自身的生计问题,大多数过上了小康生活,而且解决了绝大多数新增就业问题,带动更多的人走上了创业致富之路。所以,民营经济又是名副其实的创业经济、民生经济、民富经济。这种以民为本、解决民生、实现民富的经济,其本质是把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社会生产力释放出来,调动人民群众的创业激情和聪明才智,促进人人创家业、个个干事业,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最终实现共建共享、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民营企业特有的最大优势。

    从根本上解决湖北民生等诸多问题,加快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实现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必须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主体作用和特有优势,激发全省人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全民创业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把推进全民创业作为促进就业、加快发展的战略选择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解决以就业为重点的民生问题,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推动全民创业。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只有推进全民创业,才能增加企业数量,扩大劳动力需求和社会就业容量,进而拉动劳动工资和居民收入增长;才能引导人民群众把收入储蓄用于投资办企业,更加有效地搞活民资、调动民力、发挥民智,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才能不断壮大创业队伍,增加就业岗位,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减少失业贫困人口,进而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共建共享和社会和谐。因而,无论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还是加快发展、富民强省,都应该把激活各类创业主体、深入推动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选择。

    目前,湖北民营经济尽管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但民营经济显示的全民创业水平不仅与先进地区比有较大差距,而且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6年,全省每千人中的私营企业2.48家、个体工商户17.9户,而全国每千人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4家和20.2户,发达地区每千人中的私营企业超过30家。我省民营经济就业人数占全省就业总人数的比重只有10.5%,低于全国4.9个百分点。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比率仅约1%左右,不少高校毕业生的适应和应变能力也比较弱。这些情况表明,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全民创业的基本面还不大,民营经济的发展实力还不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力度还不够,改善民生、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全省人民群众中还蕴藏着巨大的创业潜力和动力。

    三、大力营造推进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快湖北发展,推进民生改善,实现富民强省,根本途径在于激活全社会的创业细胞,调动全省人民创造财富、分享财富、拥有财富的积极性,把全民创业融入经济社会和各行各业发展之中,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人人都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局面。为此,在全省上下还需要不断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完善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创业服务力度。

    (一)着力营造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方面,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改善民生、促进民富、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思路,宣传“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和非公经济发展“两个平等”的政策,让更多的人了解党的富民政策,增强创业发展信心,激发创业致富热情,投身全民创业大潮。另一方面,要重视和加强对创业典型的宣传,加大对创业政策、创业典型、创业实例和推进创业工作经验的宣传力度,全方位营造创业光荣、劳动光荣、致富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组织各类创业典型巡回报告、评比表彰创业标兵等方式,弘扬创业者的创业精神,推广创业者的创业经验,启发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创业,走创业致富之路。

    (二)用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措施引导和促进全民创业
    一是按照“两个平等”和放宽市场准入的要求,制定出台全省全民创业产业导向目录,提供项目发展的公共服务,指导和帮助创业者进行项目选择、申报和投资。特别是要降低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初始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

    二是建立具有推动就业和创业双重功能的培训体系,既重视就业培训,也重视创业培训。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把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培养创业型、创新型、实践型人才,增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

    三是创新支持全民创业的融资政策,着力解决初始创业资金不足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坚持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设立多元化的融资机构和融资方式,建立全民创业的信贷顺畅通道。要扩大各级财政扶持创业的资金规模和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创业信贷额度,配套建立创业信用制度。要组织和支持建立民间性扶助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大学生、城乡居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创业发展计划,培育和发展各类创业群体。

    四是着力培植一批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带动力大的创业型创新型民营骨干企业,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档次。对具有基础实力、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优势的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项目用地、工程审批、规费收取、税收征缴等方面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支持发展。要制定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指导和助推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筹集建设、营运资金,提高发展创新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建立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安置就业奖励基金,对技术、产品、品牌创新取得突出成果和提供社会就业岗位及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

    (三)按照改革创新的思路加强全民创业服务
    一是加大对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落实力度。要运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系统地宣传推动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带动社会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增强政策的公开度、透明度,发挥政策的导向力、吸引力和推动力。特别是要注重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让每一个创业者和民营企业平等充分地享受创业政策资源,并运用政策资源不断扩大创业发展和带动就业的成果。

    二是改进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监管思路和方法,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中仍不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变政府单一监管为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以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业者和民营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科学发展。

    三是转变党政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服务效率,为推动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湖北蓝特集团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