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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通报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8-12-04 15: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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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团风县淋山河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鄢勇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监管不力、检查不到位,导致该镇基层公共服务对象名单中存在查无此人及死亡人员接受体检等问题。鄢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罗田县思源学校分管总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何亚中、总务主任刘孝平,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明显不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领取补助资金。何亚中、刘孝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浠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熊跃良、康复部主任余海燕,履责不力,致使浠水县梦琪残疾人康复中心虚报套取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和康复补助资金。熊跃良、余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5年11月,红安县城关镇铁山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阙成忠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上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获得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2017年1月,麻城市白果镇望花山村截留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补偿款,花山村党支部书记戴跃、花山村村委会主任程玉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花山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黄桂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2015年5月,罗田县白庙河镇沙坪村治保、财经委员汪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女儿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骗取国家“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15年12月,沙坪村党员汪四清在汪宇的帮助下骗取国家“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沙坪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主任张仲良因审核把关不严、履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四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