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咨政建言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共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而奋斗。
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抓手,加强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强基固本、守正创新,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确立“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极端负责、规范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为引领的模范机关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着力发挥筑同心聚合力作用。结合助企纾困、举办楚商茶座活动等,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正确看待经济形势,增强发展信心,促进“两个健康”。
提高凝聚共识制度化水平。落实重大协商调研活动前集体学习、通报情况,协商活动过程中交流互动,协商成果经专委会、秘书长会议、主席会议审议制度。
扎实做好政协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围绕“服务港澳台侨资企业,助力湖北开放发展”开展专题协商。
■强基固本守正创新,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梳理问题清单60多项,逐项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党组成员带队组成5个调研组,分赴17个市州开展调研。
着力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先后修订完善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及加强改进专委会工作、政协委员履职等方面文件80多份。
推动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与省委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工作专班,深入调研并研究起草我省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市州政协主席座谈会推动文件精神落实。
■坚持高起点寻标、高标准对标、高要求达标、高水平创标,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确立“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极端负责、规范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以党建为引领的模范机关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地方政协秘书长工作交流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