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于2022年8月16日上午10时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全国政协副秘书长邹加怡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工作的新作为和新成就。
邹加怡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推进人民政协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2019年召开了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着力重点,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人民政协理论。习近平总书记首次阐明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是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人民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努力使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二是有效服务国家治理,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实践创新。专门协商机构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十三届全国政协将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十年来,围绕“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召开18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20次专题协商会、140次双周协商座谈会、16次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51次专家协商会,协商方式和平台载体不断创新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是十二届全国政协创设的,主要是大大增加了协商频次,使得一些重要议题能够及时充分进行协商。十三届全国政协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创设了远程协商会和专家协商会,进一步拓展了协商的深度和广度。远程协商会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把协商从空间上延伸到企业、校园、社区、村寨等等。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协商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视频直接连线了青藏高原现场,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一目了然。专家协商会针对一些重大复杂问题进行范围比较小的前瞻性研究,邀请一些委员和专家就一个问题反复深度讨论,可能不是开一次会,是开多次会,通过深度协商,为党和政府决策提出真知灼见。这几种协商形式已经成为全国政协协商议政的重要工作品牌。同时,人民政协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民主监督。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促进人民政协制度创新。2018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政协章程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强化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十年来,全国政协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等,研究制定协商工作规则等百余项工作制度,构建了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工作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最近,我们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不久前刚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
四是广泛深入凝聚共识,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全国政协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健全从党内到党外、从委员到界别群众的凝聚共识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注重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引领共识,深入开展以中共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争取更大光荣”主题活动。注重在协商中凝聚共识,把增进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会议等履职活动中,强化互动交流。注重在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中增进共识,创设与委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和面向全体委员的读书平台,连续3年组织覆盖34个界别的委员专题视察。注重面向社会传播共识,创设委员讲堂、委员宣讲团等形式载体,积极宣传政策、解疑释惑。
有记者提问:今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请介绍一下发布这个《条例》的目的和《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将对多党合作带来怎样的影响?人民政协如何按照《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
邹加怡:《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多次看望政协委员并参加全国政协的联组会,同委员们共商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譬如说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还有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这样一些论述,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共商国是的时候提出来的,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实践的一个生动体现。人民政协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按照《条例》要求的程序和方式来组织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政治协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更好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一是认真落实年度协商计划。围绕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的重要举措,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围绕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等等,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年度协商议题安排,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党委常委会会议确定之后,按照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创新调查形式,改进调研方法,积极推进专题调研、联合调研、视频调研、自主调研、委托调研等,深化调研成果,为高质量开展政治协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有效运用协商形式。把握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不同协商形式的特点,按照形式和内容相匹配的要求,采取相应方式,优化组织方式,提升政治协商效能。
四是着力凝聚和增进共识。就是要真协商,深入互动交流,更好深化认识、增进共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把各方面力量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五是做好成果运用和反馈工作。及时梳理形成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成果,促进成果转化运用,为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