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华中分部党委书记、主任陈修言作为第一提案人,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联名提案“关于增加三峡电能留存湖北、支持库区疫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文振富、武汉智能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纯星等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参与提案联名。
委员们说,三峡电站由地上和地下两部分组成。2011年国家发改委明确将三峡地下电站电力电量全部在湖北消纳,并采用“丰枯置换”方式,缓解当时湖北丰水期消纳矛盾。
委员们说,2020年6月,国家能源局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印发了《关于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从目前看,提高三峡电能留湖北消纳比例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他们建议——
完善三峡地下电站电量计算方法。在现行地下电站电量界定方法的基础上,由国家相关部门发文明确三峡地下电站电量计算方法,提高科学性、合理性。
协调落实湖北2020年结转至2021年的三峡电站增发电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要求,将湖北结转至2021年的增发电量纳入三峡电站分月电量计划组织。
尽早调整“十四五”及2021年三峡电站电能分配方案。有关部门尽快明确“十四五”三峡电站电量分配方案,进一步提高三峡电能留湖北比例,支持湖北库区疫后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