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省政协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的提案及办理情况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是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商民主平台,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基础性工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立足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交提案4183件,经审查立案3885件,并交由124个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重要职责,积极采纳落实提案建议,已经落实和正在落实的占88.7%,列入办理计划的占8.8%,留作工作参考的占2.5%,提案在助推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广泛凝聚智慧力量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日益显现。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通过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湖北制造业转型升级、放大武汉城市圈同城效应、统筹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加快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互联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建筑产业化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加快军民融合发展等建议,助推了“中部崛起”“一主两副多极”等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湖北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供了新思路、新举措。比如,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动长江中游经济带发展的建议,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积极争取,将建设武汉中游航运中心纳入了《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
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于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政策、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建议,经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推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了发展环境,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关于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价格听证程序、推动耕地质量保护立法等建议,在我省地方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中得到采纳落实。关于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的提案建议,现实针对性强,被列入省委、省政府决策支持工作的重大课题之一。
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推动荆楚文化繁荣兴盛。关于弘扬荆楚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网络和新媒体管理等提案,为弘扬主旋律、培育湖北精神、凝聚湖北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传承、促进我省民办博物馆发展、加强古民居村落保护和利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建议,被相关政策文件采纳,加快了“文化强省”建设进程。
围绕增进人民福祉,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关于整合对口援建与扶贫帮困资源、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整体推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等提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进行了充分反映,对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了推动作用。比如,关于彻底解决湖北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提案,助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
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关于加强汉江中下游水华防治、加速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绿色GDP绩效评估等意见和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湖北”的共同心愿,推动了源头治理和应急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我省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出台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及体会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旗帜鲜明树立提案工作质量导向,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着力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努力夯实提案工作基础。一是聚焦全省中心工作抓选题。提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为重点提案出题目,邀请省直单位提供重点提案线索,引导提案者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问题撰写提案,提高提案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抓策划。出台《省政协关于加强重点提案策划工作的意见》,建立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政协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或召集人带头策划重点提案机制,将策划工作贯穿于重点提案选题、调研、论证、撰写、遴选与督办全过程。三是着眼大局抓重点。围绕国家战略的湖北实施,按照“事关全国大局、体现湖北元素”的原则,每年向全国政协提交10件左右联名提案,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如围绕助推大别山区振兴发展,住鄂豫皖三省政协委员连续多年提出联名提案,为推动国家出台《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起到了重要作用。
坚持把集体提案作为提案工作的重点,有效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一是提高集体提案比重。建立政协提案内部整合机制,把省政协委员参与集体提案的调研、撰写、论证工作,视同委员个人利用提案履职,并享有在集体提案“主要参与人”栏目的署名权,调动了委员参与撰写集体提案的积极性。二是加强集体提案谋划与深度调研。注重集体提案选题统筹协调,采取选题报告会、选题协商等方式,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富有针对性意见建议,打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政协各专委会特色提案品牌。三是加强界别提案工作。引导界别委员聚焦共性问题提交提案,将界别小组协商讨论成果转化为集体提案,实现了界别提案工作的新突破。
坚持将协商民主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推动在协商交流中增进共识。制定《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将协商民主理念和协商工作方式方法贯穿于提案提出、审查、交办、办理、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评议考核表彰等全过程。一是加强提案提出过程中的协商。针对部分提案针对性不强、建议滞后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问题,将协商环节前移,引导提案者在撰写提案前,主动与业务部门进行案前协商,力求形成案前共识。二是创新开展提案审查协商。在提案审查环节,组织召开提案审查协商会,邀请省直主要承办单位参与提案审查工作,提高了提案分办准确性。三是做实提案办理答复协商。要求提案承办单位把与提案者的见面沟通作为提案办理答复的必经环节,切实做到先协商再办理、先协商再答复。
坚持以高层督办重点提案为强大动力,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五年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先后督办重点提案114件,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解决。坚持系统联动督办提案,参与全国政协涉及我省的重点提案督办活动11次,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督办重点提案25次。坚持重点提案跟踪督办,2015年和2017年,分别对往年未办结提案进行了“回头问效”督办检查,提高了提案落实率。
坚持统筹协调,不断形成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完善机制、形成合力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从政协内部看,形成了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政协办公厅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分工负责,政协委员和省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提案工作机制,推动了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协商等履职方式结合,增强了政协利用提案履职的整体效力。从政协外部看,形成了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督办提案工作的机制,提案办理与部门业务工作结合、与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结合的机制,特别是与湖北广播电视台共同打造“提案追踪”栏目,十六年磨一剑,不断创新栏目内容,改革节目形式,形成提案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的机制,为提案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省委对政协提案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蒋超良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领衔督办关于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关于推动扶贫攻坚工作的系列提案,以督办提案的方式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督办政协提案,是我省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创新之举,彰显了省委践行协商民主、广泛凝心聚力、共谋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为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提案实现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政协领导共同督办提案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发挥了重要导向作用,也让全省各级政协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政协委员备受鼓舞。
五年来,从省委书记到各位常委、从政府省长到各位副省长、从政协主席到各位副主席,都带头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每年“两会”之后,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及时集中交办政协提案,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具体时效要求,并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各承办单位与提案人反复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地采纳委员的意见建议;省政协每两年开展一次往年提案办理“回头问效”,尽最大努力将委员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我们深切感受到,省委、省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支持程度前所未有,省政协抓提案质量的力度前所未有,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政协利用提案履职的关注度前所未有。五年来,提案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凝结了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智慧,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承载了办理单位的担当和奉献。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政协提案工作和为提案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五年来,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如何扩大提案者知情明政方式,进一步提高提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细化提案审查办法,提高立案提案质量,健全提案跟踪督办和办理结果反馈制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开度等方面,还需着力加强和改进。
三、今后五年提案工作的建议
中共十九大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省十一次党代会开启了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征程。十二届省政协将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各个环节,更好发挥提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提案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协商民主建设系列文件,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提案办理协商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重要指示精神,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特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高度,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自觉性和创造性。
第二,聚焦中心任务,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目标履职尽责。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转型升级两大任务,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把促进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提案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局提出提案,切实立足全局办理提案,切实把提案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第三,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水平。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强化服务能力为保障,建立质量型的提案产生机制、实效型的提案办理机制、效能型的提案服务机制。发挥立案审查在提高提案质量中的关键作用,制定《省政协提案审查细则》,坚持立案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加大审查力度,不搞凡提必立,不搞情面照顾,不搞降格以求,真正把选题准、情况明、建议实的提案立起来。加强提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实现提案提交、审查、办理、反馈、查询等全流程电子化处理。
第四,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提案在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提案是强化民主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探索通过提案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增加重点提案中监督性提案比重,加强对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提案办理评议,探索重点提案办理网络推送,更好发挥提案在政协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把提案工作推向前进,努力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目标贡献政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