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推进我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6月1日,省政协召开座谈会,就我省即将出台的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围绕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内涵、原则要求、内容形式、工作机制等提出建议。
张昌尔认真听取发言,并就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开展专项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等问题交流探讨,要求充分吸收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把文件起草好。他说,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央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是新时期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省委把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作为全省重大改革项目,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我省政协事业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张昌尔指出,中央文件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规范了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遵循和指南。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起草好实施意见,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协民主监督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把握性质定位等方面全面对标中央要求。要明确监督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做好结合文章,总结提炼我省各级政协创新实践,彰显特色优势,完善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的组织性、建设性、有效性。
张昌尔强调,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要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创造更好条件,营造良好环境,有关部门对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建议、提案、信息应认真研究办理,充分吸纳,发挥好政协民主监督重要作用。
省政协秘书长翟天山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