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吕忠梅副主席在咸宁市分别召开座谈会,
调研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工作。
12月12日,吕忠梅副主席在咸宁市调研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时讲话。
根据省政协统一安排,12月12日,吕忠梅副主席到咸宁市调研,分别召开咸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和各市、县、区政协、乡镇政协联络组、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省、市、县政协委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交流探讨协商民主建设工作。
中共咸宁市委2013年在全省率先以文件形式出台《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对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程序、保障监督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各县、市、区政协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吕忠梅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她说,协商民主是人民民主制度及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协商民主的长期实践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民主的核心在程序,无程序则无民主。有了程序,形成闭环运行机制,好的制度、政策就不会卡在最后一公里、一厘米。要探索总结有自身特点的制度和程序,才能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才能充分发扬民主,凝聚人心。
咸宁市委书记任正鹤、市长丁小强看望吕忠梅一行。省政协委员、咸宁市政协主席胡建华,省政协副秘书长、省农工党专职副主委曾宪初,省政协社法委专职副主任姚永宁陪同调研。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