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4月3日上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郑楚光副主席传达了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彭尤弟副主任通报了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讨论通过了《十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简则》,邹成贵主任就做好提案委员会的工作和搞好自身建设讲话,段轮一副主席就做好新一届省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会议由提案委员会主任邹成贵主持。提案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委员参加会议并就修改《提案委员会工作简则》、做好今年的提案工作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邹成贵主任就做好新一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工作和搞好自身建设讲话。她指出,政协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做好提案工作,提案委员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她说,历届省政协都十分重视提案工作,把提案工作当作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抓手。尤其是九届省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十分重视提案工作,进行了许多理论探索和形式创新,使九届省政协提案的落实率达到了57.1%。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做好今后提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她强调,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提案工作,本届省政协领导非常重视提案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鸿忠在今年省“两会”后召开的省政府全会和常务会议上强调,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办理提案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回复率100%、与提案主要提出人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的要求,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2月28日,省政协联合省人大、省政府召开了提案交办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省政协副主席段轮一就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希望。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的关心和重视,都是提案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所以,要增强信心,勤奋工作,不辱使命。
她希望提案委员会各位委员明确提案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按照 “提案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办理既要注重答复,更要注重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 “求实”和“创新”两个着力点,在往届提案工作的基础上,力求提案出实招,服务办实事,办理见实效。提案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和会议,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整体质量。
段轮一副主席就做好新一届省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热爱政协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好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就决定了人民政协不仅不可替代,而且任务很重。各位委员应树立这一基本工作态度,多参加政协的活动,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专门委员会是政协的工作机构,有任务、有要求,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提案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要明确职责,发挥作用,不断提升政协委员的形象、扩大人民政协的影响。
二要认真履行职责。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提案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我们要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要通过政协活动的形式促进问题解决。我们要按照有关规章制度,通过有效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对我们的期望,不辜负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对我们的期望,不辜负社会各界对政协提案的期望。
三要注重工作方法。总的来说,就是要顾全大局,协调各方。政协提案内容丰富,提案工作涉及面广。我们一方面要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好政协提案,另一方面,要注重协调。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把提、办双方的关系协调好。对于有条件落实的提案,要增加措施,明确要求,把提案所提建议落实好;对于因条件所限不能落实的提案,要做好解释工作。通过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提案落实,推动工作、改善民生。
郑楚光副主席就传达贯彻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讲话,他指出,全国“两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全国政协会议,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开得和谐、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也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
郑楚光副主席通过大量图文资料,介绍了全国政协委员关心国是、情系民生、参政议政的情况,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各位委员倍受鼓舞。郑楚光副主席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提案在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提案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准确地学习理解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切实指导我省政协的提案工作发展。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