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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联主席赵晓勇建议:武汉城市圈试点环境污染险

2014-09-14 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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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环境恢复费用。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联主席赵晓勇在北京京丰宾馆住地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应率先试点这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赵晓勇介绍,目前我国的企业只向环保部门交纳排污费,没有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而政府收的排污费,由于数量有限,加之很多钱被用于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无法解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赔偿、环境恢复问题。
   
    据介绍,美、英、法、德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都实施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其中德国和印度实施了强制责任保险为主的法律制度。国际经验表明,这种制度能有效维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去年12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表明我国建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制度。
   
    赵晓勇建议,武汉城市圈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采取以下方法:环保部门明确必须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类别,对环境事故风险高,环境危害大的企业列入必保名单;实行激励政策,对参保企业免征排污费;鼓励湖北省制定地方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规。(转自《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