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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遭70年一遇大旱生态系统亟待恢复  省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法规

2014-09-14 23: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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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最大湖泊洪湖,去年遭遇7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昔日浪打浪的洪湖几近干涸,引发广泛反思。昨日,省政协委员、民盟会员钟国伟建议,我省尽快出台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探寻可行的湖泊湿地恢复方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现状:我省湿地长期“带病”运行

    由省林业厅、省湿地保护基金会最新编纂的《2010湖北湿地报告》显示,目前,我省湿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5%,有重点湿地20余处。包括洪湖、梁子湖群、网湖、龙感湖珍稀水禽湿地、长江三峡水库人工湿地、长江新螺段白鳍豚湿地、石首麋鹿湿地、石首天鹅洲故道、清江、丹江口水库等。
    上述报告称,近年来,我省湿地处于严重的亚健康状态,甚至可说是处于危险的长期带病运行之中。其主要“症状”有四:湖泊数量锐减,面积缩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0.5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由1962年的1066个减少到2008年的309个;湿地污染加剧;湿地水土流失现象严重,长江中下游洪涝灾害频繁与之有关;生态资源过度利用,扬子鳄等13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

    建议: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法规

    “目前我国和湖北省已有不少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法规、条例,但是还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钟国伟认为,必须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若干问题,特别是在湿地集中分布的平原湖区,应成立各湖区协调管理机构,制订平原湖区湿地整治规划大纲,确定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湖区湿地的法规,使生态旅游和文化景观开发等活动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他同时建议,对我省湿地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评价气候变化和两大水利工程对湖北湿地的影响,探寻切实可行的湖泊湿地恢复方案。“比如洪湖,一般一个地区的湖泊面积达到全区土地面积的15%左右,才能解决调蓄与种养之间的矛盾。目前,江汉平原的湖泊面积仅占土地面积的5.23%左右,因此有必要划出一定面积的低洼农田还其本来的湖泊面积。”
    据了解,《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已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省林业厅也已上报《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并列入省人大“十二五”期间的立法计划。(转自《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