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湖北省政协十届委员会五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政协各市、州、直管市、县(市、区)委员会: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3日至3月13日在北京隆重举行。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圆满成功,取得了丰硕成果,是一次发扬民主、群策群力的大会,是一次求真务实、团结鼓劲的大会,是一次开启征程、催人奋进的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是当前我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领会精神,把握实质,狠抓落实,用会议精神推动我省政协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会议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伟大成就的形势下召开的,是在我国发展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形势下召开的。这次大会,对于科学编制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安排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形成广泛共识,凝聚共同奋斗的强大力量,对于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动员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良好开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
二、学习精神,领会实质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精神主要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贾庆林主席所作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王志珍副主席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其它重要文件中。
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中,对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进一步夯实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第二,进一步为“十二五”规划实施献计出力;第三,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第四,进一步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继续把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好,提高领导政协工作水平,积极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各级政协组织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总结了对“十一五”时期政府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建设。指出了2011年重点要做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十项工作。
贾庆林主席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回顾,认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持续发展,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履职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委员意识。对2011年的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第一,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夯实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思想政治基础;第二,紧扣主题主线,积极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献计出力;第三,发挥独特优势,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第四,着眼推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努力深化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第五,致力增进同世界各国人民友谊,不断深化对外友好交往;第六,突出履职能力的提高,着力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
王志珍副主席在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中,要求2011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提案工作条例;注重发挥优势,狠抓提案质量;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就是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创造新业绩,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扩大对外交流交往上发挥新作用,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上迈出新步伐,为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省政协要带头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把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一是省政协两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安排专题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省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协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学习活动。三是认真做好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的传达学习工作。四是要把会议精神作为今年省政协委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委员履职的自觉性、针对性。
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工作的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加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一是要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的带头作用。主席会议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问题,带头研究问题,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讨论,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科学化水平。二是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既要抓好自学,又要搞好集中学习,将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将学习和讨论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学习实效。三是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和自身的工作实际,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2010年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使学习收到实效,用学习的成果推动我省政协工作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