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采纳省政协主席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014-09-14 23:15:54
9月27日,省政协十届第42次主席会议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若干建议》(鄂协发〔2010〕9号〕)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罗清泉同志、李鸿忠同志和张岱梨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罗清泉同志批示:“政协关于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九个方面的意见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请给以重视并在工作中注意采纳。”李鸿忠同志批示:“省政协的建议很好。请岱梨同志系统研究、完善、推进。”张岱梨同志批示:“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研究省政协的建议,提出完善政策、稳妥推进的具体意见。”
12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致函省政协办公厅,通报了落实鄂协发〔2010〕9号文件的情况。该报告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主席会议提出的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在充分吸收和采纳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该《意见》(代拟稿)已在11月4日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待进一步征求相关专家和各方面意见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社会和法制委员办公室 梅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