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十届十五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十届十五次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决定》完全赞同和拥护。会议认为,《决定》的颁布实施,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
《决定》是中共湖北省委立足全省工作大局,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实际,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强调了加强人民政协制度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任务,并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在新的起点上发展我省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决定》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认识、对人民政协制度机制建设的科学规范和对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决定》提出的政策措施,对于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活动。
二、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决定》的基本精神
《决定》思想深刻,内容丰富,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
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深刻内涵,深刻把握人民政协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内容、形式、程序、渠道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安排,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中共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推动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的各项工作。
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和各方配合,建立健全知情知政机制、参会保障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办理反馈机制,积极推动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有关方面通过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制度机制的政策要求,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支持政协委员有效履职,发挥政协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不断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大团结、大联合。
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加强政协组织机构和机关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政协各项建设首位的政治要求,按照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的理念,积极推进政协组织机构建设、专门委员会建设、基层政协建设和政协机关建设。
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根本政治保证的重大意义,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大格局中,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推动全省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认真做好《决定》的学习贯彻工作
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按照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出成效。第一,切实加强学习贯彻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协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推动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贯彻活动热潮。广大政协委员要发挥主人翁精神,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自觉性、主动性。第二,切实提高履职实效。要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学习贯彻《决定》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制度机制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为科学制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继续献言献策作出贡献。第三,切实落实《决定》的政策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与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在把握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工夫,把《决定》的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到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积极配合各级党委落实好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决定》相配套的政协自身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要及时研究学习贯彻《决定》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进一步丰富完善政协工作的政策措施。第四,切实加大宣传《决定》的工作力度。要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广泛宣传人民政协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各级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情况,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北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工作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努力开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局面,为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