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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林副主席强调政协民族宗教工作要注重创新

2014-09-14 23: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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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陈春林副主席听取武汉市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12月22日下午,陈春林副主席在机关与前来汇报工作的武汉市政协副主席黄蔚堂及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陈春林副主席强调,政协民族宗教工作要注重创新,不断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方式,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在座谈会上,武汉市政协副主席黄蔚堂及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马畅达分别就武汉市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特点、2009年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李传锋主任就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介绍。双方还就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实践与体会进行了交流。

    陈春林副主席对武汉市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四个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突出问题,组织委员开展调研和视察;三是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围绕民族宗教工作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四是加强联系,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活力和凝聚力。)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政协工作任重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务必要突出创新思维,推进三个创新,特别是要将在工作创新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并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

    谈到发挥专委会作用时,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探索专委会工作新思路新方式,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切实增强工作活力与成效。谈到发挥界别作用时,他说,我们的做法目前主要是在全会期间按界别分组开展小组协商讨论或联组发言,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是依托专委会组织一些界别视察活动,这还不足以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协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要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首先各界别除了参加政协全会以外,各界别每两个月可否搞一次活动?界别视察一年可否搞两次?界别可否搞提案督办?都值得探索。谈到发挥委员作用时,他说,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良好形象。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本来就是一个难题,现在又增加两个作用,这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强化委员学习培训、提高委员整体素质,还要搭建多个平台,鼓励、引导并组织委员积极履行职责、报效国家、服务人民。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宋育英主席关于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专委会地位、作用和任务的认识,不断提升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做好专委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中心履行职能,主动发挥优势服务大局,努力促进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和谐,通过不断探索政协工作新思路新方式,使我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周瑞超、武汉市政协副秘书长朱大成、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傅景云等参加了座谈会。

                            (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 邓跃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