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 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由于达到退休年龄、工作变动原因,决定:
余立国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常务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柳望春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常务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晏蒲柳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陈吉学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余胜伟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许儒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