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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检察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10年以上的13人。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
公正司法护航改革发展
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
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7人。
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0人。
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262人。
处理群众信访2.2万余件。化解积案139件。
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03人次。
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69件。
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