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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自来水停了一年多了,什么时候能修好?”两会前,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石城村村民陈明旺向记者反映。
陈明旺说,村里的自来水管网建成于2002年,水管已经开始老化,2016年村里修路时不慎将水源地附近的管道挖断,此后一直没有修好,“村里大都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挑水非常艰难。”
政策背景
2016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6部委办印发《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十三五”时期,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已建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记者跑腿
不久前,记者来到陈明旺家,在他家厨房的角落里,放置着几个塑料水桶,桶里的水已经见底。“我们每天都要到五里外的水源地挑水吃,用水很不便”,陈明旺说。
1月9日,记者将该问题反映到省水利厅。昨日上午,记者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现场,接到石城村党支部书记雷夕红的电话:“村里已请来工程队维修水管,今天就能恢复供水。”
两会声音
省政协委员、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
“我出身农村,深知农民用水苦”
同样的呼声也被带到了今年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咸丰县麻柳溪村党支部书记姜胜泽告诉记者,农村自来水水管老化、破损情况比较普遍,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用水量逐步提升,对自来水的水压和水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希望政府和水利部门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的投入,加快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维护的长效机制。”“‘十三五’期间,省水利厅将重点补助、支持、解决我省贫困地区5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省政协委员、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表示,他已经关注到农村小微型饮水工程面临的“维护难”困境,“2017年,我省将投入至少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我出身农村,深知农民用水之苦。小时候在家里,早晚要各挑一次水,早上还有力气,下午就感觉挑不动了。”王忠法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问题,除了资金投入外,还迫切需要出台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真正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方政府不能只管建,不管管理,村级自治组织要有所作为,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尽快解决。”王忠法建议,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纳入村、镇两级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地方财政每年要安排考核奖励资金,用于岗位目标考评,以及饮水工程建后的管理,对饮用水管理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