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王兆民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兼职);
刘义明同志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张澍同志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丁贵桥同志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良谋同志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亚隆同志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刘永泽同志任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邵中兴同志任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朱才坤同志任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马忠星同志任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陈家义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铁民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甘方谦同志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胡建华同志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王启泉同志任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刘志田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杨世友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王中桥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曹立明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兼职)职务;
张天弓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常务委员、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天弓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常委职务事宜,向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