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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雪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6-07-29 16: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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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 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梅雪同志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石雁飞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刘志成同志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