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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办公厅被评为“湖北省‘六五’普法中期(2011-2013年)先进单位”

2014-09-24 1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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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4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我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鄂普治办[2014]2号),对全省182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省政协办公厅被评为“湖北省‘六五’普法中期(2011-2013年)先进单位”。


    自2011年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省政协办公厅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制定了《省政协机关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成立了机关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突出政协优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完成省政协机关的各项任务、促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


(机关党委  王水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