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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王连生十届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4-09-16 23: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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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3日  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十届省政协委员王连生,在任职期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判刑。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撤销其十届省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