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长江大保护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于落实生态保护权责、激发全流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生态富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主席杨智带来了《关于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案》。
杨智说,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多项制度文件,明确了“为什么补、谁补偿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但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依然处在探索阶段,“补偿多少、怎么补偿”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还存在全流域补偿机制不够完善;补偿方式较为单一,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还不够;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缺乏金融支持与社会资金投入等问题。
为此,杨智建议,加强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统筹设计。以流域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横向生态补偿在长江全流域实现全覆盖,同时搭建横向生态补偿大数据平台,促进长江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调统一和资源共享共治。尽快出台《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细化规范《长江保护法》中规定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内容。鼓励地方对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进行立法。
“推进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需要明确长江流域补偿考核目标,加强流域上下游相关地区的沟通协调。”杨智建议,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跨省流域补偿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申报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挂钩,推动保护补偿制度落实落地。
杨智还建议,要完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拓展补偿方式。引导长江流域下游地区在补偿时以货币补偿为基础,同时探索进行产业补偿,采用“产业链共建”“园区共建”等模式,帮助上游地区积极发展绿色新兴产业;进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补偿,帮助建立“流域生态银行”,对碎片化生态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整合优化,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渠道。
“长江流域横向补偿资金也需要拓展来源。”杨智说,应鼓励中下游地区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上游地区生态产业项目、生态技术推广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下游地区财政与企业联合出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创设专为上游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绿色创业投资基金。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市场等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用地权、林草权、矿业权等市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交易型生态保护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