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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办公厅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14-09-24 13: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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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上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动员大会在洪山礼堂召开,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省政协主席、省文明委主任杨松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宣读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鄂文[2011]61号文),省政协办公厅被授予“2009-2010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省政协机关自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这项荣誉的取得凝结了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

    近年来,省政协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在省政协党组、办公厅党组、省文明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按照省直机关工委提出的“六好”即“创建机制落实好、环境卫生面貌好、业务工作成果好、普法执法效果好、理论教育抓得好、班子队伍建设好”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把创建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秀业绩作为永恒主题,注重平时、长远和长效管理,自觉地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努力以一流的精神风貌、一流的工作干劲,干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机关党委 张瑞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