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政协机关2008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定于今年底对各处室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的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处室对照本处室创建文明处室计划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并于11月中旬前将总结材料交机关文明办。
二、机关文明办按照《省政协机关文明处室考评细则》的要求,对各处室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处室文明计划、办公室清洁卫生等等。
三、由各处室负责组织本处室的干部职工对照《省政协机关文明个人考评细则》和《省政协机关文明家庭考评细则》,评出本处室2008年度文明个人和文明家庭,11月中旬将评选结果交机关文明办。
四、机关文明办于11月底汇总文明处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比结果,进行综合考核,报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被授予文明处室、文明个人和文明家庭的集体和个人,由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
湖北省政协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湖北省政协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