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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场舞不拢民更文明,竹溪县政协委员提案支招政府采纳

2014-12-28 22: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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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竹溪县广场公园旁的社区居民感觉广场舞引发的噪音小了很多,对正常生活和休息基本没有影响,而在以前,在公园跳广场舞噪音既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也引发了跳舞爱好者和居民之间的矛盾, 爱好运动群众的健身权与社区居民的宁静权能够互不影响吗?


    “因为不分地点、不分时间、不管声音分贝、不顾他人感受来参与这项活动,使得广场舞由利民变成了扰民,广场舞爱好者活动与周围群众休息权之间的冲突带来不和谐因素,应该对其规范管理”,竹溪县政协委员陈芳芳认为。


     “早上6点开始,就听到高分贝的广场舞音乐,晚上从7点一直响到9点半,特别是家里有孩子上学的,复习功课要受影响,有患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老人的,生活和休息会受影响”,某社区群众说。


    规范广场舞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对于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大部分人选择忍耐,也有一些人选择抗议。在有的城市还出现了一些因抗议无效对噪音给予抵制的极端行为,危害公共安全。


    竹溪县政协委员经过深入调查,在去年底的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规范“广场舞”,让健身权与宁静权各归其位》的提案,建议政府加强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出台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广场舞地点、音量,时间,建议加大投入,完善公共娱乐设施建设,在规划城市建设时要注意健身休闲广场的修建和布局,对已建公共广场,“广场舞”的音响播放应由场地管理单位对播放时间和声音大小进行管控,同时要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做到文明健身、科学健身、和谐健身。


    县政协的这些建议得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采纳。承办单位文体局对提案办理高度重视,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并争取各部门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制订办理方案,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时限”的“五定”措施狠抓办理落实,6月,县政府召开公安、环保、城市执法、广播电视、文明办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部署规范广场舞办法。7月,多部门联合制订了《竹溪县广场舞文明公约》,在有关媒体和广场电子显示屏上持续进行宣传,在广场显要位置做成宣传牌,通过宣传正确引导群众健身,发动群众参与监督。9月,县委宣传部牵头召开规范广场舞倡议活动座谈会,文明办、城关镇等9个单位负责人与全县13支广场舞队代表齐聚一堂,发扬协商民主,共同协商推进文明健身让广场舞不拢民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理解。


    “要结合全县“六城联创”要求,把广场舞打造成中老年朋友娱乐健身的利民惠民文化精品,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县文明办负责人说;


    “开展广场舞是群众文化全民健身的重要形式,政府应该支持,但确定应该规范引导,建议加大宣传把开展广场舞活动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的倡议宣传到每个市民”,一社区干部说。


    “我们广场舞领队要带头遵守文明公约和签字承诺,在规定的地点,按规定的时间和音量开展健身娱乐,做到不拢民促和谐” ,一广场舞领队说;   


    “我们将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共同协作做好广场舞规范管理工作”,县公安、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说;


    13支舞队代表纷纷在《广场舞文明倡议书》签字承诺,目前《广场舞文明倡议书》正在县电视台、报纸、新闻网上播放登载,得到市民拥护。


    一市民高兴地说,倡议书上最有 “含金量”的是:广场舞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得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有音乐伴奏的广场舞应在每日上午6时30分之后,晚上21时之前开展,持续不超过2个半小时,中午休息时间不活动,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暂停音乐伴奏和广场舞活动。


    规范“广场舞”,让健身权与宁静权各归其位,让广场舞不拢民更文明正成为全县群众的自觉行动。政协委员认为提案提了没有白提,百姓认为政府践行群众路线办了大实事。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