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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露天烧烤“火爆”  应引导其走向文明健康环保

2015-07-30 10: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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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露天烧烤摊点在一些地方的大街小巷呈蔓延之势,特别在夏天更“火爆”,吃烧烤成了很多年轻人的最爱,露天烧烤在丰富市民业余生活的同时,也衍生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烟熏火燎,污染周边空气环境,烧烤使用的燃料多为木炭或焦炭,会产生大量的煤烟、煤渣、煤灰,直接排放到空气中会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是形成雾霾的原因之一。

 

    二是影响环境,严重扰民。露天烧烤和排档多集中于人口密集区,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和交通通畅,经营时产生的噪音,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三是产生的废弃油污,油迹斑斑损害了街道,各种垃圾遍地影响了市容环境,浓烟滚滚,消防隐患突出,易引发火灾;

 

    四是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畅通,多数露天烧烤摊点占用了人行道和消防通道,有的还甚至占用了车行道,造成人车混杂不能正常通行;

 

    五是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突出,扬尘直入蚊蝇径来,个别“黑心”烧烤店为“节支增效”,竟用未经检疫的廉价肉品、“有毒调味品”,甚至病死畜肉从事烧烤经营,加之烧烤时木炭燃烧不充分产生剧毒的CO气体,肉串不熟可能存在寄生虫或病菌,烤出的油滴燃烧分解产生大量有害物质和肉类在烧烤中会产生的致癌物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六是滋生陋习,享受烧烤美味的个别市民喝到尽兴时,常常赤臂光膀、划拳行令,而酒过三巡后,有的“丑态”百出,或随地呕吐小便,或大声喧哗制造噪音,更有甚者聚众滋事、打架斗殴、牵涉黄赌毒,从而“烤”出一系列的不文明行为和社会问题。

 

    形成露天烧烤的原因,一是部分市民对吃烧烤情有独钟,不知不觉形成了就地餐饮、肆无忌惮说笑的一种饮食文化;二是经营烧烤成本低,营业时间短,是暴利商机;三是经营烧烤的多是下岗人员、失地农民、社会无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吸引了大量的社会剩余劳动力;四是由于露天烧烤多在夜间,管理部门工作难度大,手段少,导致了无序发展。五是由于城市群众性文化娱乐场所的缺乏,露天烧烤和夜市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交往娱乐的需要,有的市民甚至可能把它作为一种消夏、聚友的方式。

 

    烧烤作为一种大众饮食文化,红红火火的夜市,其存在有它合理之处,毕竟它丰富了城市人的夜生活,也解决了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从基层政协委员和市民反映的意见看来,夜市摊点的经营的区域、时间段、环境卫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建议根据现实情况,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切实做好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一、有序引导。一是将部分兴盛不衰的露天烧烤加以扶持,由专业部门组织人员对其口味和作法进行分析提炼,科学引导,使其形成环保健康地方特色餐饮文化。二是集中经营。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建议通过就业再就业资金渠道解决专项资金,在隔居民区稍远地段统一规划定点建设再就业市场或“烧烤一条街”,用于失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经营“露天”烧烤经营场所,实行“引鸟入林”的方法,将所有在店外、占道等经营烧烤的摊点集中到场所内,建立较少污染环境不产生烟雾的烘烤设备,加强防火设施和安全管理,解决无序经营现状。三是积极提倡或强制推行无碳无烟烧烤,强制摊贩更换无烟、无碳烧烤设备(如电烧烤、微波烧烤等),或者进行室内烧烤并加装烟气净化设备,既满足人们的需求,又做到卫生环保。对按照要求改装环保设备的,给予一定补贴。

 

    二、执法严堵。开展综合治理,建立由城管执法、工商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警、食品卫生等部门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依法查处和取缔在主要道路及重要片区的店外、占道等经营的露天烧烤行为。划定部分路段、区域,对露天烧烤进行统一安置,统一规范管理,同时严格规定经营范围和开闭市时间,并安排专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听劝阻的业户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宣传教育。积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多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集中宣传,加大对侵占公共设施、破坏公共环境经营、干扰居民休息的露天烧烤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提醒市民露天烧烤食品卫生不过关、食用后危害身体健康等现实问题,让人们自动远离不规范的露天烧烤,尽可能减少消费市场。


   (竹溪县政协  王大荣   彭 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