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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5-07-06 10: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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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乡村旅游发展迅猛,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新的休闲产品,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基层政协委员调查发现,乡村旅游良莠不齐,亟待规范。

 

    1、“散、小、低、差”普遍存在。由于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的短期观念影响,没有政府引导和部门规范,形成了零散的点状分布格局, 普遍存在着投资少 、 规模小、旅游档次低 ,服务质量差还等问题 。

 

    2、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有的乡村旅游地道路狭窄、凸凹不平,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有的旅游地客房取暖、厕所等设备条件较差 ;有的厨房卫生条件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有的缺乏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等等。

 

    3、旅游活动单一 、缺少创新。乡村“ 农家乐”提供的服务项目大同小异, 停留于吃农家饭、采摘 、钓鱼、喝  茶 、唱歌 、打牌等常规活动,缺乏创新。  

 

    4、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不合理的开发建设,破坏了乡村原生态,游客乱扔杂物与随意采摘、践踏对旅游地的植被造成破坏。因住户和游客迅速增加,牲畜和生活废水直排到乡村原本极少污染的河中影响了水质。随着游客增加而大量增加的垃圾无处堆放污染环境,野生鱼等动物资源遭到大量捕杀,数量迅速减少。

 

    因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该明确发展思路与重点,注重一县一色、一村一品、一家一艺的引导示范,在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市场开发等方面给予长期的政策、经济和技术支持。

 

    二是突出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农村是文化的摇篮,积淀着无比丰富、各具特色的乡土文化,要加强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建设,防止东施效颦、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味和档次。注重对原汁原味的乡村本色进行保护,不破坏原生态,突出农村的天然、纯朴、绿色、清新的环境氛围,强调天然、闲情和野趣,努力展现乡村旅游的魅力。

 

    三是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小城镇的建设要按旅游城镇的风貌进行控制,使小城镇本身就成为旅游吸引物之一,也可以依托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旅游商业,如农副产品的深加工、旅游纪念品的生产等。

 

    四是与资源保护相结合。旅游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是人文资源,要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对乡村民俗文化、人文古迹进行挖掘、整理、包装,对乡村原生态环境、动植物、山水景观等资源最好的保护,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是防止盲目模仿城市。在农村大量盖别墅、楼房、公寓,农村不象农村,城市不象城市,实际上是对乡村人文生态的破坏。

 

    六是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防止千篇一律钓鱼、打牌、吃农家菜,同质、单一的旅游产品,不仅对游客没有吸引力,还会严重挫伤群众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削弱发展动力和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效应。

 

    七是防止重建轻管。管理水平落后,服务档次不高,污水垃圾处理以及消防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宝贵的乡村资源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运用,还造成了浪费和流失,有的只看到短期的经济拉动将就,见好就收,缺乏长远规划,影响了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